(一)負責漁業行業管理。(二)擬訂漁業發展戰略、政策、規劃、計劃並指導實施;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三)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佈局調整;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組織實施養殖證制度;擬訂漁業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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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漁業船舶檢驗的法律法規,履行有關國際公約的有關義務。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和雙邊多邊漁業協定;承擔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具體起草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全省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
代表國家對黃渤海區(山東、遼寧、河北、天津三省一市)的漁政漁港管理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根據《漁業法》及有關漁業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開展黃渤海區漁業資源和環境保護、伏季休漁管理、漁業許可製度、控制近海捕撈強度、實施雙邊漁業協定、漁業安全生產和漁業無線電通訊管理等工作。
長江水利委員會(簡稱長江委)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機構,在長江流域和瀾滄江以西(含瀾滄江)區域內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為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總部位於湖北省武漢市,成立於1950年2月,其前身是揚子江水利委員會....
市海洋與漁業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海洋與漁業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二)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海洋開發和漁業發展規劃、計劃和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及科技進步措施.....
承擔海洋監察、漁政管理、漁船漁港監督和漁業船舶檢驗工作;負責管轄海域的巡航監視、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活動,維護國家海洋與漁業權益;指導全省海洋與漁業執法隊伍建設。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國際公約、條約;研究起草全市海洋與漁業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擬訂本市海洋資源、漁業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海洋與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市海洋與漁業事業發展規劃和科技興海興漁戰略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和完善海洋與漁業管理、發展有關製度。(二)負責全市海洋經濟運行綜合監測、統計核算、評估及信息發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佈局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