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起草海岸帶、海島和管轄海域涉及海域使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科學調查、海島保護等和漁業的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省海洋發展戰略以及海洋事業發展、海洋主體功能區、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經濟發展、海島保護及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等規劃,推動完善海洋事務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機制,組織擬訂並指導實施全省漁業發展戰略、政策、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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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起草內海、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及其他海域涉及海域使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科學調查、海島保護等法律法規、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海洋發展戰略以及海洋事業發展、海洋主體功能區、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經濟發展、海島保護及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等規劃,推動完善海洋事務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機制.....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海洋與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本市海洋與漁業的管理條例,組織編制海洋功能區劃、海域利用規劃、海洋產業與漁業發展總體規劃,並監督實施。(二)監督管理國家、省授權的海域使用,協調各部門、各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按規定實施海域使用許可證制度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監管海底電纜、管道的輔設和海上人工構造物的設置,核准海洋、海岸帶的涉海工程項目.....
代表國家對黃渤海區(山東、遼寧、河北、天津三省一市)的漁政漁港管理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根據《漁業法》及有關漁業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開展黃渤海區漁業資源和環境保護、伏季休漁管理、漁業許可製度、控制近海捕撈強度、實施雙邊漁業協定、漁業安全生產和漁業無線電通訊管理等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海洋與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市海洋與漁業事業發展規劃和科技興海興漁戰略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和完善海洋與漁業管理、發展有關製度。(二)負責全市海洋經濟運行綜合監測、統計核算、評估及信息發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佈局的建議.....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和雙邊多邊漁業協定;承擔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具體起草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全省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
國家海洋信息中心(簡稱“信息中心”),是國家海洋局直屬的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管理國家海洋信息資源,指導、協調全國海洋信息化業務工作,為海洋經濟、海洋管理、公益服務和海洋安全提供海洋信息的業務保障、技術支撐與服務。
為促進機關效能建設,建設高效、務實、廉潔的服務型機關,特製定首問負責制度。一、首問負責制度是指管理相對人到機關或打電話到機關辦事(含舉報、投訴、諮詢、查詢等),接受詢問的首位機關工作人員必須負責解答、辦理或交經辦科室(人)辦理的製度......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漁業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二)編制全市水域開發、漁業發展規劃、計劃和湖泊功能區劃、水域使用規劃及科技進步措施,並組織實施......
牽頭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