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海洋與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本市海洋與漁業的管理條例,組織編制海洋功能區劃、海域利用規劃、海洋產業與漁業發展總體規劃,並監督實施。(二)監督管理國家、省授權的海域使用,協調各部門、各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按規定實施海域使用許可證制度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監管海底電纜、管道的輔設和海上人工構造物的設置,核准海洋、海岸帶的涉海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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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處:貫徹執行海洋與漁業管理法律法規,負責漁業水域污染事故調查處理、維護漁業生產秩序、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漁業資源保護及監督管理、漁業法律執行監督、涉外漁船服務與管理、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徵收、依法查處漁業違法案件;漁業安全的監督檢查、組織搶險救助和海洋減災;市區海監隊伍業務指導,管轄海域的巡航監視,依法查處違法使用海域、損害海洋環境、非法利用海島等違法行為。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有關國際公約、條約和雙邊多邊漁業協定;承擔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具體起草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全省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
擬訂漁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漁業標準化生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流通;組織、指導水產種苗生產管理和水生動物病害防控體系建設;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漁業行政執法工作;指導養殖證發放工作......
(一)負責漁業行業管理。(二)擬訂漁業發展戰略、政策、規劃、計劃並指導實施;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三)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佈局調整;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組織實施養殖證制度;擬訂漁業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水利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 〕 75 號)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水利部派出的流域機構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調整方案〉的通知》(中央編辦發〔 2002 〕 39 號)精神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淮河水利委員會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機構,在淮河流域和山東半島區域內(以下簡稱流域內)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為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是受部委託,負責全國性綜合及專業規劃編制、規劃設計審查和水利勘測設計諮詢行業管理工作的部直屬事業單位.....
市海洋與漁業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海洋與漁業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二)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海洋開發和漁業發展規劃、計劃和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及科技進步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漁船檢驗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漁港監督局是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漁業行政執法機構。業務接受國家農業部漁政局、漁業船舶檢驗局指導,行政隸屬於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單位設在南通市,黨群關係由南通市委、市政府管理.....
職能: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海洋與漁業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二、承擔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和信息發布的責任。綜合協調海洋事務,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佈局的建議;負責海洋與漁業經濟統計、核算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海洋與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