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海洋與漁業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二、承擔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和信息發布的責任。綜合協調海洋事務,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佈局的建議;負責海洋與漁業經濟統計、核算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海洋與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