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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04 九月 2015 分類:漁業生產履歷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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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冉繁華、陳詩璋、黃謝田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水產養殖學系
漁業推廣第230期
 
  由於國內外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日漸頻繁,從常見的食物中毒到近年來歐美狂牛症,以及農漁產品藥物殘留等問題,讓消費者日漸重視食品的衛生與安全,而世界各國也愈來愈重視食品安全相關的要求與規範,並已陸續推動HACCP(Hazard Analysis andCritical Control Point)、GAP(Good Agriculture/AquaculturePractice)與產銷履歷資訊等制度。例如:歐盟為因應狂牛症問題,自1997年起推動並倡導食品來源的「可追蹤性」(Traceability),作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且更於2000年要求所有食品產業全面實施HACCP安全管理制度,並預計於2010年要求進入歐盟的食品須提供產銷履歷供查詢;除此之外,日本也在2004 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牛隻產銷履歷紀錄制度,並於e-Japan戰略重點政策中,提出「食料品履歷情報有關系統的導入」以及「牛肉履歷情報有關系統的普及」等兩項計畫,將食品產銷履歷制度正式導入農產品實施,並成立「共同生產履歷中心」, 同時明確指出,在2010年前實現所有食品生產產銷履歷的目標;而韓國也在2005年推動環保型農業,實施產銷履歷管理制度,由該國GAP( Good AgriculturalPractice)農民開始導入蔬果產業的食品安全體系與回溯系統,預計於2006年蔬果全面實施相關措施。由上可知,結合『食品產銷履歷』作為食品安全風險控管的有效手段,儼然已成為各國推動食品安全的重心之一。
 
  臺灣加入WTO 後,農漁產品市場雖獲得開放,但水產品藥物殘留事件仍屢見不鮮,如臺灣鯛銷歐盟被檢出氯黴素、硝基喃代謝物殘留、鰻魚輸日遭檢出恩諾沙星殘留等事件,加上國內少數業者不當使用藥物,造成生產(養殖)業者、流通業者與消費者的不安與恐慌,漁產品的安全衛生問題,已成為當前漁業產銷上最重要的議題。為了提供新鮮、衛生、安全的養殖水產品,保障生產者及消費者之權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從2004年起持續推動「優良水產養殖場(Good AquaculturePractice,以下簡稱GAP)」制度,由海洋大學水產養殖學系整合,並結合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農委會水產試驗所、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各地檢驗中心、臺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條碼策進會(GS1 Taiwan)以及傳啟資訊公司等,從水產養殖場的生產履歷資訊化開始,逐步建構我國漁產品產、製、儲、銷串聯之產銷履歷資訊體系(見圖一)。
 
  以養殖水產品為例,產銷履歷資訊就是「追蹤養殖漁產品從養殖(生產)到銷售過程的相關資訊」,也就是從養殖產品的原料供應(飼料與藥品來源)、生產(魚苗來源及養成)、運銷、加工集散(魚
 

  市場及加工廠),一直到銷售的產銷過程中,每一階段的相關資訊都可以向上游或下游追溯查詢,以瞭解養殖漁產品的源頭、加工廠及販售點之間的紀錄與資訊(見圖二)。
 
  水產品產銷履歷資訊與追溯系統的建立,包含以下幾個構面:飼料生產、養殖生產、檢驗分析、運輸與批發、加工處理與包裝以及銷售/消費等方面,茲分別說明如下
 
(1)飼料生產方面-包括飼料的製造廠商、原料(如魚粉及添加物等)的來源。
(2)養殖生產方面-包括魚苗的來源、飼料的使用、養殖過程紀錄、疾病與用藥管理、收成以及出貨(販售)對象。
(3)檢驗分析方面-除了由檢驗中心直接在資訊系統上登錄檢驗結果外,並對抽樣的時間、地點及頻率有詳細的考量。
(4)運輸與批發方面-包含運輸者、運輸的方法和條件(如溫度)、運送的目的地,以及批發過程紀錄等。
(5)加工處理和包裝方面-涵蓋了加工與包裝者、加工和包裝的條件、漁產品的型式與規格,以及出貨對象等。
(6)銷售與消費方面-包含銷售與販賣者、銷售的途徑、銷售的數量和時間等。
 
  因此,水產養殖產銷履歷資訊系統的建立,不僅僅是在追蹤漁產品本身,對於漁產品養殖到銷售的歷程,包括飼料生產、養殖過程、用藥與檢驗分析、運輸批發、加工與包裝過程,乃至於銷售整個環節,都在追溯的範圍之內,從養殖場(farm)到餐桌(table),充分展現管控整個產銷流程的決心。
 
  水產養殖產銷履歷資訊系統建立的目的,除了上述養殖經營管理、養殖現場管理和檢驗部分外,並應與魚市場或加工廠連結,以及建立消費者網際網路查詢系統。此外,在設計上,更結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條碼策進會的養殖戶編碼(GLN碼),導入條碼、生產序號與標籤。從圖四可以看到,條碼標籤除可標示漁產品的批號、序號外,亦能顯示出商品編碼(GTIN碼)和產品內容(如產品淨重與數量、出貨日期、養殖批號或序號等)。利用條碼資訊和產銷履歷資訊系統連結,讓通路商及消費者可藉由該序號,透過網際網路追蹤出每尾(或每批)魚的養殖、產銷過程及檢驗資料,除可讓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心外,更能改善養殖業者形象、強化漁產品安全管控,落實「安全漁業」之目標。
 
  水產養殖產銷履歷資訊系統的功能,除了前述的養殖現場管理、檢驗資料外,未來並能整合養殖業者在飼料、物料及魚隻銷售的進銷存貨與成本會計系統;此外,更能藉由統計資料和養殖管理分析資訊,瞭解養殖場的經營效率,進而提昇並改進養殖場之養殖效率與成本控管,並成為資訊的提供者(見圖五)。對於學術單位或輔導機構而言,則可透過養殖疾病通報系統,迅速掌握養殖魚類疾病的病情,並在最短時間內協助養殖戶找出病因、避免病情擴散;在漁政單位方面,除了能瞭解全國養殖戶的經營資訊外,更能藉由統計報表和經濟分析,擬定更符合養殖業者所需的相關政策,造福養殖漁民。
 
  綜言之, 從下圖(圖六)可看出,水產養殖產銷履歷資訊系統是以優良水產養殖場(GAP)管理系統為主軸,除可連結養殖企業內部的ERP管理系統外,也可和供應鏈相關管理系統相互串連,如水產飼料廠、魚市場、加工廠及魚貨銷售管理系統結合,提升漁產品產銷流程資訊的透明度;另外,亦結合包括檢驗中心管理系統及疾病通報管理系統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最後並與漁政管理及查詢系統連接,未來不論在表單證照管理、統計報表/圖表分析,以及產銷履歷查詢系統上,都有相當大的擴充空間。
 
  為瞭解水養殖產銷履歷資訊實際應用的內容以及產銷履歷的追溯模式,茲分別針對飼料廠到養殖場、養殖場到加工廠、加工廠到消費者,以及養殖場到消費者間的產銷履歷追溯模式加以探討如下:
 

(一)飼料廠到養殖場間的產銷履歷追溯在飼料廠方面,對於每批飼料的生產會有其相對應的加工生產批號,並記錄包括生產日期、生產批號、飼料來源與配方等資料,同時並應有檢驗報告,以確定該批飼料無重金屬或藥物殘留(污染)。當養殖場向飼料商採購飼料時,飼料廠端會產生出貨紀錄資料,而養殖場端則登錄進貨相關資料,同時可透過追溯飼料生產批號及飼料生產廠商,藉由產銷履歷資訊系統追蹤飼料的來源、成分及檢驗報告等資訊(圖七)。
 
(二)養殖場到加工廠間的產銷履歷追溯產銷履歷在養殖場和加工廠資訊連結的應用方面,如圖八所示,在養殖場端,紀錄資訊包括養殖場的工作日誌紀錄,例如:水質與環境衛生資料、環境與藥品檢驗報告、投餵資料等,養殖場在出貨時,會記錄交易魚種名稱、規格與數量、出貨日期、出貨編號與養殖批號、以及購買人等資訊。另一方面,在加工廠端則會記錄魚隻的來源( 產地)、養殖戶名稱、養殖批號、進貨日期等資訊,並能與養殖場的產銷履歷資訊相連結。
 
(三)加工廠到消費者間的產銷履歷追溯漁產品經加工廠處理後,在加工廠端會記錄魚隻的來源(產地)、養殖戶名稱、養殖與加工批號、製造日期或最佳使用日期等資訊,並據以列印生產履歷標籤(詳見圖九);在消費者方面,則可透過養殖或加工批號,在產銷履歷資訊系統查詢其所購買漁產品的相關資訊(圖十),例如:養殖過程中的水質環境資料、環境與藥品檢驗報告,以及養殖過程(如飼料投餵)等相關資訊,讓消費者透過漁產品產銷履歷查詢平台,瞭解其購買的漁產品是安全無虞的。
 
(四)養殖場到消費者間的產銷履歷追溯由於有一部份漁產品會由養殖戶以宅配、代銷或其他方式直接販售給消費者,銷售時,養殖場端會產生出貨資料紀錄,這些漁產品也會貼(附)上生產履歷標籤,註明魚種名稱與規格、養殖批號、養殖戶(場)名稱、產地與最佳食用日期等資訊(圖十一)。另一方面,直接購買漁產品的消費者可透過標籤上的養殖批號,上網查詢所購買漁產品的產銷履歷資訊(見圖十),包括養殖紀錄、水質環境檢測資料、魚體檢驗報告等資訊,讓消費者瞭解、並認同業者在飼養過程與產品安全確保上的用心。此外,當漁產品發生衛生安全問題時,吾人可以根據漁產品包裝上的條碼,透過產銷履歷資訊平台,查詢與追溯問題產品的來源(見圖十二)。
 
  例如:從販售端追溯保存方式與銷售過程;從加工廠端,追溯漁產品的進貨管制、加工處理過程及銷售、運輸(保存)條件;從養殖場端,追溯養殖過程、用藥及檢驗管理。如此一來,便能在最短時間內追溯出問題產品的來源與問題點,甚至包括未來可能的產品回收處理,都能透過產銷履歷資訊系統加以掌握。
 
  為提昇水產養殖業者對自養漁產品安全的責任感、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權益,農委會在2004年1月30日公告實施「優良水產養殖場設置基準」及「優良水產養殖場申請及輔導作業要點」(2005年5月26日修正為「優良水產養殖場作業基準」及「優良水產養殖場認證管理作業要點」),並讓一般的水產養殖場能透過先期輔導,建立養殖場的基本自我管理模式。水產養殖場在接受輔導完成後,提出優良水產養殖場(GAP)認證申請,期間需經過約6~8個月不等的現場查核和檢驗,始能通過GAP認證,至2005年7月14日止,共有128家養殖業者獲得GAP認證;這些通過GAP認證的養殖場,都必須導入產銷履歷資訊系統,需登錄的內容包括魚苗來源、飼料及藥品使用情形、魚病與自我檢驗管理等,同時配合評核委員及檢驗中心的評核與檢驗,以建立生產(水產養殖場)端的產銷履歷資訊(見圖十三)。此外,部分養殖場通過GAP認證後,並陸續導入養殖場HACCP制度,再次提昇自我管理以及養殖漁產品衛生安全條件,營造養殖水產品良好之生產環境、品質要求及安全作業流程,提高養殖水產品之衛生安全、經濟價值與競爭力。
 

  最後,在養殖業者導入產銷履歷資訊系統後,對水產養殖產業有許多附加價值,包括: 落實HACCP制度的精神、降低食品安全危害發生的風險、產品責任與責任分攤、品牌建立與行銷、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落實HACCP制度的精神
 
  養殖業者導入水產養殖產銷履歷資訊系統,就是落實HACCP制度在產品可追蹤性的精神與要求,從魚苗來源的管控、養殖的過程到銷售,都有紀錄可追溯。
 
二、降低食品安全危害發生的風險
 
  在水產品中,許多食品安全危害係來自於產品本身,如重金屬、藥物殘留等,由於水產養殖產銷履歷資訊系統中結合了檢驗制度,並將檢驗結果公開透明化,因此對養殖漁產品而言,可提昇產品資訊的信賴度、確保漁產品食用的安全。
 
三、產品責任與責任分攤
 
  若水產品生產者養殖的漁產品具可追溯性,則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時,可釐清是否為該養殖場所養殖或販售的產品;反之,如果沒有建立可追溯的資料供追蹤,則一個漁產品的安全事件可能會使產業整體受害。因此,養殖產銷履歷資訊系統的建立,可將類似的食品安全問題有效地隔離和處理,同時釐清產品責任歸屬、分攤責任及消除法律責任。
 
四、品牌建立與行銷產地對
 
  許多消費者而言,會影響其在水產品選擇或購買的優先順序,若消費者意識到特定地區水產品之品質較優良,而願意支付較高的費用購買該項水產品時,則產銷履歷即可作為產地結合品牌行銷的重要佐證,因此,水產養殖漁產品導入產銷履歷資訊系統,對於品牌建立與行銷有正面的加分作用。
 
  臺灣在養殖漁業(如鰻魚、臺灣鯛、海鱺、石斑與水產種苗等)上的成就在國際上有目共睹,但是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以及加入WTO後的國際競爭,臺灣的水產養殖業除在「養殖技術」提升外,更應導入「產銷履歷制度」,一方面因應國際(特別是歐盟和日本)對於產銷資訊透明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則可提升臺灣養殖漁業的附加價值,在結合養殖漁產品產銷履歷紀錄、條碼標籤等之後,未來更期待結合自動化、資訊(網路)化等技術,提升養殖作業效率、促進養殖漁業的升級與國際行銷,如此,臺灣的養殖漁業才能持續保持領先優勢,並不斷提升競爭力,擴大永續發展優質漁業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