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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冉繁華、陳詩璋、黃謝田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水產養殖學系
漁業推廣第230期
由於國內外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日漸頻繁,從常見的食物中毒到近年來歐美狂牛症,以及農漁產品藥物殘留等問題,讓消費者日漸重視食品的衛生與安全,而世界各國也愈來愈重視食品安全相關的要求與規範,並已陸續推動HACCP(Hazard Analysis andCritical Control Point)、GAP(Good Agriculture/AquaculturePractice)與產銷履歷資訊等制度。例如:歐盟為因應狂牛症問題,自1997年起推動並倡導食品來源的「可追蹤性」(Traceability),作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且更於2000年要求所有食品產業全面實施HACCP安全管理制度,並預計於2010年要求進入歐盟的食品須提供產銷履歷供查詢;除此之外,日本也在2004 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牛隻產銷履歷紀錄制度,並於e-Japan戰略重點政策中,提出「食料品履歷情報有關系統的導入」以及「牛肉履歷情報有關系統的普及」等兩項計畫,將食品產銷履歷制度正式導入農產品實施,並成立「共同生產履歷中心」, 同時明確指出,在2010年前實現所有食品生產產銷履歷的目標;而韓國也在2005年推動環保型農業,實施產銷履歷管理制度,由該國GAP( Good AgriculturalPractice)農民開始導入蔬果產業的食品安全體系與回溯系統,預計於2006年蔬果全面實施相關措施。由上可知,結合『食品產銷履歷』作為食品安全風險控管的有效手段,儼然已成為各國推動食品安全的重心之一。
臺灣加入WTO 後,農漁產品市場雖獲得開放,但水產品藥物殘留事件仍屢見不鮮,如臺灣鯛銷歐盟被檢出氯黴素、硝基喃代謝物殘留、鰻魚輸日遭檢出恩諾沙星殘留等事件,加上國內少數業者不當使用藥物,造成生產(養殖)業者、流通業者與消費者的不安與恐慌,漁產品的安全衛生問題,已成為當前漁業產銷上最重要的議題。為了提供新鮮、衛生、安全的養殖水產品,保障生產者及消費者之權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從2004年起持續推動「優良水產養殖場(Good AquaculturePractice,以下簡稱GAP)」制度,由海洋大學水產養殖學系整合,並結合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農委會水產試驗所、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各地檢驗中心、臺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條碼策進會(GS1 Taiwan)以及傳啟資訊公司等,從水產養殖場的生產履歷資訊化開始,逐步建構我國漁產品產、製、儲、銷串聯之產銷履歷資訊體系(見圖一)。
以養殖水產品為例,產銷履歷資訊就是「追蹤養殖漁產品從養殖(生產)到銷售過程的相關資訊」,也就是從養殖產品的原料供應(飼料與藥品來源)、生產(魚苗來源及養成)、運銷、加工集散(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