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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畜產品
豬肉:97年供貨量1,570公噸,其中量販店與連鎖超市1,270公噸(占80.89%)、連鎖速食業者50公噸(占3.18%)、有機專賣店20公噸(占1.27%)、外銷貿易商200公噸(占12.74%)、其他(如宅配)30公噸(占1.91%)。
雞肉:97年供貨量54,000公噸,其中量販店與連鎖超市25,000公噸(占46.30%)、連鎖速食業者13,000公噸(占24.07%)、團膳業者16,000公噸(占29.63%)。
雞蛋:97年供貨量18,000公噸,其中量販店與連鎖超市12,000公噸(占66.67%)、連鎖速食業者5,991公噸(占33.28%)、團膳業者9公噸(占0.05%)。
四、營造各賣場產銷履歷資訊查詢環境
農委會已開發完成「台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系統」,訂定「設置農產品產銷履歷查詢機及流通資訊系統補助原則」,請各賣場提出申請,配合推動產銷履歷制度設置產銷履歷資訊查詢機,供消費者查詢,96至97年全額補助查詢機、98至99年補助1/2、100年補助1/3。除賣場查詢機可當場查詢外,民眾亦可自行上網站查詢追溯產品履歷之相關資訊。
五、辦理行銷推廣活動
(一) 安全農業年啟動記者會
農委會於96年12月18日舉辦97年「安全農業年」正式啟動記者會及96年產銷履歷成果發表會,除宣示農委會推動產銷履歷制度之目標與決心,亦展現96年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之成果,推廣產銷履歷農產品及其驗證標章(TAP),塑造國產農產品優質、安全的形象,建立市場區隔,以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二) 舉辦行銷推廣活動
隨著通過產銷履歷驗證之農產品及搭配相關賣場查詢機架設逐漸增加,97年農委會規劃舉辦6場產銷履歷宣導活動(含每季1場次及年中與年底兩場次),藉由每季當令生產之農產品及搭配各地區賣場行銷活動,宣傳與推廣產銷履歷農產品。
(三) 配合農業新形象行銷網絡進行宣導推廣
配合農業新形象行銷網絡,於電子媒體、報章雜誌、網路、機場、捷運與戶外看板等媒體行銷管道,透過一系列「看見新農業」記者會及媒體宣導,提升產銷履歷農產品能見度,增進消費大眾對產銷履歷農產品的認識與信心,進而擴大行銷通路,並營造市場區隔,提高產品附加價值及農民收益。
六、落實退場機制
通過驗證之產銷履歷農產品除由驗證機構每年定期及不定期追蹤查驗,以確保農產品之安全外;另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4條規定,主管機關得派員進入農產品生產、加工、分裝、貯存及販賣場所,執行檢查或抽樣檢驗,任何人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經主管機關檢查或檢驗之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如為不符規定者,除依該法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處罰鍰外,並視情節輕重得命其限期改善、回收、銷毀或為其他適當處置;情節重大者,得對驗證機構廢止其認證,或對農產品經營業者終止其驗證。
七、相關部會相關配合措施
食品從田間至消費者手上,涉及產、製、儲、銷、標示、衛生標準等多重流通環節,未來有賴跨部會協調機制及訊息整合平台效果之充分發揮,並需請經濟部、衛生署、消保會等部會全力配合,方能有效貫徹落實。
另配合97年供應量以總產量1成為目標,除積極建置產銷履歷農產品行銷通路外,並將擴大推廣至相關部會之團膳體系及民間團體組織。97年起,將以學童營養午餐開始試辦,逐步擴充至相關部會團膳體系,99年起學校營養午餐、國軍副食、監所團膳、大型公立醫院及公家機關等團膳體系全面使用產銷履歷農產品。
陸、結 語
農委會已於96年12月12日行政院第3070次會議進行「安全農業年-全面啟動產銷履歷制度」專案報告,獲得行政院之支持,推動可追溯之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符合國際潮流及社會大眾期待。安全農業年全面啟動產銷履歷制度,對生產者而言,開辦初期由政府補助驗證費用,可減少農民負擔,並透過農委會農、漁、畜主管單位及各試驗改良場所輔導,讓農民可以安心生產;對消費者而言,在產銷履歷農產品之各行銷通路,可方便購買產銷履歷農、漁、畜產品,消費者只要認明TAP驗證標章,可確保安心消費,享用安全、優質的台灣農產品。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可建構安全安心之消費環境、提高國產農產品附加價值及國際競爭力,營造消費者、生產者(農民)及政府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