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聿文國立海洋大學法律研究所
前言
南方黑鮪是洄游於南半球的大型鮪魚,與洄游於北半球的黑鮪都是肉質鮮美的高度洄游魚種。有關高度洄游性魚種(Highly Migratory Species;HMS)的管理問題,聯合國於1993年7月12.30日在紐約召開會議,討論跨界性與高度洄游性魚種的問題,該會議應21世紀議程(此計畫源於1992年之地球高峰會議)所要,同意於1994年3月及8月之會期進一步解決存在於跨界性魚種和高度洄游性魚種問題。該會議主席考量1994年重新開始的會議,已派人著手起草一分具有拘束力且合法的協商條文。在如此的背景之下,澳洲、紐西蘭及日本等三國已經於1993年3月10日簽訂一分有關保育南方黑鮪(Southern Bluefin Tuna;SBT)資源之協定,也就是所謂的「南方黑鮪保育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Southern Bluefin Tuna),以組織運作方式進行南方黑鮪資源的管理。
由於資源狀況仍未見明顯恢復,日、澳、紐三國把總漁獲量從38,650公噸減少至11,750公噸,而日本的漁獲配額從23,150公噸削減到6,065公噸,也因此迫使日本漁業者為了維持經營而不得不轉換漁場。日本從1995年開始已經正式向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 Commiss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Southern Bluefin Tuna ;CCSBT)提出增加漁獲配額之要求,但是澳洲及紐西蘭認為只要多捕一尾,就有很大的可能性使得資源絕跡,所以一直不同意日本的要求。雙方見解的差異在於對資源評估之差異,是故日本為了消除與紐、澳之間見解的差異而向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提案要求以達成雙方之共識為目標而共同進行漁獲試驗調查作業去蒐集科學性資料,並在1995年初提案於1996年正式向科學委員會要求進行檢討,但是紐、澳兩國連續兩年予以拒絕該項提議;至1998年日本即不顧兩國的反對單獨進行漁獲試驗,使得有關南方黑鮪的爭議頻傳,因此產生了1999年的南方黑鮪案,更引起國際間的注目;至2000年11月第六次的年度大會,CCSBT方同意南方黑鮪漁獲試驗調查。近年來國際保育機構(如綠色和平組織)也開始憂心南方黑鮪的資源狀況,也是動作頻頻,甚至嚐試將南方黑鮪列為CITES和IUCN的資源遭受威脅物種名單中,強迫導入外界的貿易制裁來管理,但截至目前為止,SBT仍未被列入瀕臨絕種的動物名單中。
本文就南方黑鮪的特性、分類、成長過程、資源概況及近年來紐、澳、日三國就南方黑鮪的管理,予以敘述。
南方黑鮪之簡介
鮪魚之分類
南方黑鮪在分類學上是屬於「鮪屬」(Genus Thunnus):
脊索動物門(Phylum Chordata);
硬骨魚綱(Class Osteichthyes);
條鰭亞綱(Subclass Actinopterygii);
鱸目(Order Perciformes);
鯖形亞目(Suborder Scombroidei);
鯖科(Family Scombridae);
鮪屬(Genus Thunnus)。
除南方黑鮪外,在這個「屬」下還有幾種非常相關又重要的鮪類,依據Shingu 1978年的報告,可在這個「屬」下分出7個鮪魚「種」:(表一)
另一位名為Ward的科學家在1997年根據基因研究成果,肯定上述將黑鮪分成南方黑鮪和北方黑鮪的分類分式。依據各魚種的內部構造,Shingu也將上述的7種整合成三組:(1)南方黑鮪、北方黑鮪、及長鰭鮪;(2)黃鰭鮪、長腰鮪、及黑鰭鮪;(3)大目鮪( 結構上界於上兩組之間)。
這些魚種都是大洋性魚種,也常在沿海以成群方式出現,牠們都具粗壯又流線的身體。其中,以南方黑鮪和北方黑鮪最能適應冷水溫,因此能在溫帶海域占居較豐富而廣闊的覓食漁場。本文僅就南方黑鮪作一概要性之介紹。
▲黑鮪都是肉質鮮美的高度洄游魚種。(王志民攝)
南方黑鮪之成長過程
南方黑鮪出生於澳洲西北海域的大陸棚(印尼南部海域),在母魚每次產下約一千五百萬顆魚卵之中,至終只約有一至兩尾能存活長大而已。
當南方黑鮪開始游泳時,牠的命運就被決定了:為了從海水中獲取生存所需的氧氣,牠必須不斷地游泳,以讓海水流經牠的鰓。在牠一生之中,每一秒所游經的距離就和牠的體長一樣。因為牠的魚體比水重,所以牠必須無時無刻地(包括睡覺時)都保持游動,不然牠就會下沈。也可能因此,牠每天的食量相當大,甚至一天要吃到相當於其體重5% 的食餌。
南方黑鮪就如同大海中敏捷的獵人,擁有相當發達的感覺器官。牠有很好的聽力,可聽到並辨識聲音;視力也相當敏銳,就如同老鷹和狼等高速掠食者一樣,可雙眼並用、可有立體的視覺。
根據最新的研究結果,南方黑鮪大約10-12歲成熟,約10-12歲方能產卵,其最大壽命約40歲,而40歲的南方黑鮪年齡是以耳石和脊椎骨來判斷,牠自出生開始每年會多長出一截脊椎骨,就跟樹的年輪是一樣的道理,最大可成長到200公斤以上,但只有少數能夠活這麼長或長得那麼大。牠的一生都在洄游並且進行著壯大的冒險之旅,終其一生,牠將游盡千里的廣漠南洋。
南方黑鮪之洄游路線
從出生開始,牠的一生都在洄游並且進行著壯大的冒險之旅。在產卵後2-3天,就會變成仔稚魚,並開始隨潮流向南漂流到西澳大利亞省的沿岸,棲息在李氏潮流(Leeuwin Current)中,此時約為1歲左右的幼魚,然後再往東洄游,1-2歲魚可常在南澳大利亞省西岸的沿岸水域發現,直到2-3歲,其生活史中與大陸棚水流的關係都比大魚來得密切,其早期的生活史全在澳洲沿岸水域中;約4-5歲的幼魚或少年魚,則分散在西風漂流(West Wind Drift,或稱南極環流,Antarctica Circumpolar)中,並隨季節變異週期性地洄游。洄游過程可能分成兩群,一群通過大澳洲灣,往南游向塔斯馬尼亞海域,再往北游向新南威爾斯省的東岸;另一群則隨南赤道流( South Equatorial urrent)西移,或從西澳大利亞省的西南部向西分支洄游,直到非洲的南部沿岸。途中則在浩瀚的大海中,進行漫長的覓食旅程。當到達性成熟後,牠會再回到牠的老家產卵,也就是瓜哇南部到西澳大利亞的西北部間。
南方黑鮪的資源概況
早年評估情形
從1982年起,會員國每年皆持續對南方黑鮪資源狀態進行檢視,並持續認為南方黑鮪親魚的資源量正在嚴重下降。所謂親魚,係指已經成長到可以繁殖下一代的成熟魚,牠的資源量狀態,可以說是決定南方黑鮪漁業存續的重要因素。1996年的評估結果顯示,親魚資源量只達1965年的5%.8%水準。那一年的南方黑鮪總漁獲量為歷年最高,而親魚資源量也是從那一年開始下降。1980年的親魚資源量為1965年的25%.39%(平均36%),為一般所接受的親魚「生物安全資源量界限」。通常若親魚資源量低於這樣的水準,這個資源將越難繼續繁衍幼魚。自1983年起將這一年當作後來資源復育的目標,希望將來的管理結果要能讓親魚資源量恢復到1980年的
水準。
多年來親魚的資源量都持續低於這個水準,因此才會不斷有必須加強管理南方黑鮪漁業的呼聲。從1950年代開始,親魚的數量明顯減少,且從1980年代的初期開始,減少的速度特別急劇。親魚的資源量在1960年到1992年的32年間,從307,000公噸減少到了32,000公噸。從1980年代後期,CCSBT每年訂定總容許漁獲量(TAC)的目標就是要重建親魚資源,使其在2020年前恢復到1980年的水準。1996年評估結果顯示,這樣的漁獲限制已使親魚資源量的下降趨勢減緩,也有可能已經止住資源量的下降。但科學家們對維持年總漁獲量在1995年水準時親魚資源量的長期預測結果,仍存有很大的歧見。無庸置疑,要估測未來20年後的資源量,本來就會有很多的不確定性。澳洲科學家預測結果認為,若維持年總漁獲量在1995年水準,20年後的親魚資源量仍會很低;相反地,日本科學家的預測結果認為,資源會很快恢復,而主張應增加總漁獲量,進而單獨進行漁獲試驗。
1998年評估情形
歷屆CCSBT科學家會議,日、澳兩國都為資料問題、資源評估模式、模式使用的參數及結果的解釋有很多的爭議, 為此CCSBT特地於1998年會議中,予以討論。
生物學方面,共討論年齡、成長、自然死亡、再生產參數及系群結構等五項主題,其中有關再生產參數有很深入的討論,認為最初成熟年齡應是10歲,而非原所假設的8歲。另外也發現,在印尼南部的產卵場,小體型魚主要分佈在較深水層。至於資源評估方面,共同討論體型別漁獲量、單位努力漁獲量分析、資源量指標、族群與模式參數、資源推估、不確定參數及資源狀況等項主題。由於南方黑鮪資源的重要性,各與會國,包括會員國和非會員國,在這方面都有相當多報告發表,提出各類資源研究和分析成果,但因為各國之評估結果相差很大,因此會中有相當多的爭執,最後仍無法達到一致的結論。
由於南方黑鮪分佈相當廣泛,漁民作業漁區難以選擇,加上日本自1989年開始實施配額及漁期管理措施,造成許多南方黑鮪的分佈漁區未有漁撈作業而無法取得可靠的漁獲資料。雖然有一些非會員國的漁獲資料可以作為輔助,但這些資料尚未經過科學檢視和確認,因此還不適合應用在資源評估上。然而上述現象造成了可用的漁獲資料中,在1960-70年代的分佈漁區和1980-90年代之後的不同。早期有漁獲,現在因未有漁撈作業所以無漁獲的漁區,到底是真的沒有魚,還是只是沒去捕,這個問題若沒有適當解決,應用到資源評估模式後的結果,就會有很大的誤差(會低估南方黑鮪的分佈範圍)。這是近幾屆CCSBT科學會議中,會員國對評估結果最大的困擾和爭議之一,也是日本一再強調進行試驗性漁獲調查計畫之重要性的原因。
資源評估結果
在資源評估方面,經過幾次會議的討論後,大家認為單位努力漁獲量(CPUE)分析及實質群體分析(VPA)兩項研究較適合用來應用在南方黑鮪的資源評估上。
A. 單位努力漁獲量分析(CPUE)
CCSBT用來瞭解南方黑鮪漁業及其資源管理成效的依據,主要是從漁船上所取得的漁獲量及漁獲努力量資料,目前這些資料大都是從觀察員上船蒐集或從商業漁船的作業報告中取得。這些資料可用來計算單位努力漁獲量(=漁獲量( 尾數或重量)/漁獲努力量,也可稱為漁獲率,指某單位鉤數的漁獲尾數或重量),若經過適當的標準化或校正(如下述),這個值可以是判定資源狀況的一個很好指標。在1997年時,釣一尾南方黑鮪約需500鉤,但是在1970年時約只需要100鉤就能釣到一尾;若作業漁區和季節,以及作業方式都一致的話,這就表示1997年的資源狀況比1970年時較差。
在實際漁業上,CPUE值會受作業時的漁區、時間、漁法、或甚至魚餌、水文等影響,而使其變得難以比較,所以需要一些標準化或校正過程,以去除漁獲資料中內含的擾亂因子,能單純代表資源密度或資源狀態。以往對於南方黑鮪漁業校正的主要因子包括漁獲時間(年、季或月)和漁獲地點(漁獲統計區塊),最近認為,南方黑鮪這種洄游快速的魚種,尚再考慮其分佈範圍。因此,在CPUE的校正研究上,再增加對漁獲緯度、分佈海域面積、沒有數據漁區之代表意義等考慮。由於標準化過程的考慮因子複雜,再加上分析模式所採用不同的誤差假說,在1998年的會議中,就提出了十幾種的CPUE分析結果。
B. 實質群體分析(VPA)
VPA是用來分析不同年齡魚的歷史資源變動,可以由其計算出,現在某年齡魚相對於歷史某一年的資源水平。它可以經由自然及漁業造成的死亡,從最大或最小年齡魚的魚數推估出某年齡魚的尾數。只要有可切分成各群的時序列漁獲資料,加上基本的自然死亡資料,就可漸漸推估出產生這些漁獲量的資源量大小,以及每年的補充量大小。不過推估的過程相當複雜,也有很多種的參數不確定性存在。
CCSBT進行資源評估的主要程序,先確定相關的資源參數及漁業參數,若有三國無法達成共識的參數,則將之設為「不確定參數」, 然後依1997年各國所同意的參數權重計算方式,應用VPA分析各年齡魚的資源量變動,最後預測資源(主要是親魚資源)在目標年(2020年)前恢復到參考年(1980年)的資源量的機率。
由於在CPUE研究上的複雜性(如前所述),加上各種參數的不確定性及不同的VPA模式架構,使得VPA的解析更為複雜。圖六為其中較具代表性的三組實例,根據結果顯示,補充群資源量(幼魚資源量)從1970年起就顯著下降,直降到1990年代中期,但在程度上有所差異。最近的補充量估值大約是1970年水準的三分之一。其中沒有VPA結果的1993-1995年補充群資源量,依據澳洲的標識放流資料及在大澳洲灣的航空調查結果,應該仍在低水平狀態。
親魚資源量部分,很明顯地是低於管理目標1980年的水平。從圖六來看,不同實例顯示出近幾年親魚資源量變動差異很大,從「持續地下降」到「自1994年開始回轉上升」的結論都有。這些差異主要是來自所謂「plus group」(VPA解析過程中將某個歲數以上的年級群合併成一個年級群,如8歲以上者為「8+群」,12歲以上者為「12+群」)資源量的處理方式和所採用的CPUE標準化結果不同。總合來看,合併各個國家的不同假設後,目前資源量估值大概在1980年的25%.53%水平。
科學委員會亦根據日、澳、紐三國同意的一組VPA結果,再加上某個範圍的不確定性考量,進行一些中期到長期的資源量預測,以檢視若維持目前的全球漁獲量水平,往後幾年的親魚資源量將會如何變動,並預測親魚資源量恢復到1980年目標水平的可能性。根據預測結果,親魚資源在2020年前恢復到1980年水準的機率,採用日本的權重評估結果是65%,但根據澳洲的權重只有14%,紐西蘭有7%,相差相當大。若接受日本提出的不確定參數的處理結果,則計算結果顯示,採用日本的權重資源恢復的機率升高到75%,甚至可到87%,但採用澳洲的權重則仍只有24%,而採用紐西蘭的權重則計算無法收斂,也就是無法求到結果。歸納這些結果,在2020年前將希望親魚資源量恢復到1980年水平的機率為6%.87%,差異範圍相當大。日本認為資源恢復的機率很大(暗示可放寬配額管制),但澳洲和紐西蘭則認為資源狀況仍相當不良,要達到目標的機率仍很小。
日本和澳、紐的評估結果會有那麼大的差異,主要是因雙方所採信的一些假設不同,特別是(1) 對親魚群的定義(與plus group有關),及(2) 對CPUE(或漁獲率)的解釋。日本設定親魚群是8歲以上魚群,而澳、紐設定親魚群是12歲或10歲以上,而8歲至11歲魚的資源量估值很大,因此造成各種假設下的總資源量估值差異很顯著。至於CPUE在解釋上的歧見,主要是因為雙方在資源分佈的假設上沒有共識,造成對沒有作業地區之資源意義的解釋不同,因此單位努力漁獲量的標準化結果也截然不同。
除以上兩點之外,使用不同的VPA模式、不同的權重分配,也是造成差異的原因之一。紐西蘭認為,日本對其計算得並顯示最近幾年漁獲率上升的漁獲率資料,給予很高的權重,才會產生這麼樂觀的預測結果。經過一些爭論,最後在資源評估結果上,仍沒有達成一致的結論,只在某些論點上取得共識,這些論點包括:非會員國的漁獲量過高會影響評估結果的可靠性、補充到漁場的小魚量仍在降低等等。
為解決不同假說下CPUE資料的不確定性,日本在1998年7月和8月,以及1999年6月至8月,進行試驗性漁獲調查計畫(Experimental Fishing Program,EFP)。其計畫設計目的為估計在日本漁業(或稱商業性漁業)沒有漁區的南方黑鮪密度,與漁民可自由選擇的漁區作比較。1998年的調查結果顯示,在商業性作業漁區外的南方黑鮪資源密度約為漁區內的30%.60%。這個結果似乎支持原先的一個假設,在商業性作業漁區之外的其他漁區,仍分佈有不少數量的南方黑鮪。不過澳洲和紐西蘭對日本的結果仍有一些疑慮,認為日本於1998年及1999年間所進行的試驗性漁獲,有害於南方黑鮪漁業資源,主張日本應該將進行漁獲試驗的漁獲量,算入其國家的配額中,並未得CCSBT其他締約國的同意下,不得單獨進行漁獲試驗,就此爭議向海洋法法庭提請仲裁,而法院亦同意澳洲及紐西蘭的看法。
小結
為採取有效的養護及管理方法來持續和回復南方黑鮪漁業資源,以達到最大持續生產量(MSY)的目的,對於漁業資源的概況,如魚群數量、分配密度、CPUE等等的評估結果,對於漁業資源的養護及管理方法,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兩者間息息相關;是故本文於說明南方黑鮪資源管理的策略前,先就南方黑鮪的資源概況作一初步的介紹。
南方黑鮪漁業資源的管理
管理機構
1952年日本開始擴張其遠洋鮪釣漁業後,即有船隊針對南方黑鮪作業,至1961年漁獲量達77,927公噸創歷史高峰後,即不斷減產。而澳洲亦於1950年代開始發展南方黑鮪漁業,惟漁獲多以幼齡魚為主。除日、澳兩國外,其他尚有紐西蘭、韓國、印尼及我國從事南方黑鮪漁業。由於全球南方黑鮪總漁獲量自1961年達81,605公噸之歷史高峰後,即逐漸減產,顯示資源已呈枯竭現象,面對日益減少的漁獲率,使得相關漁業國不得不建
立限制漁獲量之共識。
日、紐、澳三國為配合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要求,及進一步強化以往三邊自發性協議之執行功能,於1993年5月間正式簽署「南方黑鮪保育公約」,成立「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其成立的宗旨為「經由適當的管理,確保南方黑鮪保育與最適利用」。同時在委員會下設科學小組和秘書處,希望加強資源評估及研究工作,並且透過管制漁獲量之手段,期能於2020年恢復到1980年之資源量水準。因此其管理策略上將加強資源評估及監控、會員國配額管理、與各非會員捕魚國達成合作之安排、監控與南方黑鮪有關之捕魚活動( 貿易產地證明制度)、及採取有效之防治措施等,以下就這些管理策略予以說明。
會員國配額管理
自1985年起,澳洲、日本及紐西蘭三國開始集會商討三國每年的南方黑鮪總容許漁獲量,並在總容許漁獲量內磋商各國漁獲配額,於1986年通過第一次三國配額為38,650公噸,其中日本為23,150公噸、澳洲為14,500公噸、紐西蘭為1,000公噸;1987及1988年三國配額為32,000公噸,其中日本為19,500公噸、澳洲為11,500公噸、紐西蘭為1,000公噸;1989年三國配額為15,500公噸,其中日本為8,800公噸、澳洲為6,250公噸、紐西蘭為450公噸;從1990年至今,三國配額再減為11,750公噸,其中日本為6,065公噸、澳洲為5,265公噸、紐西蘭為420公噸。由上述可知,自1986年起這個資源即以配額方式作管理。日、澳、紐三國的總配額曾經過多次的減少,這個管理顯著降低了漁獲死亡率,特別是對小魚,使得這個資源的補充群得以重建,漸漸也將影響到親魚的資源量。雖然目前對這個資源狀態還不能有明確的定論,但現在資源狀態尚未恢復到適當水準是確定的,因此將來勢必會繼續採用此種配額管理方式。
最近幾年,由於在許多議題上三會員國無法達成共識,包括對資源量預測的結果以及根據這個結果估出的總漁獲量水準,造成委員會相當大的困擾,因此配額的協商變得越來越困難。如紐、澳、日三方就漁獲配額一直難以達成共識,如近年來,配額爭議主要是因日本對該資源狀態的研究都是呈樂觀表現,並主張漁業資源已經逐漸恢復,而且增加漁配額,並不會影響南方黑鮪於2020年回覆到1980年的水準,這個結果與澳紐的研究
結果差異甚大,澳紐則認為漁業資源仍需養護。
惟日本仍依其結果多次要求提高商業漁獲配額至少3,000公噸。另外,日本也一再說明,由於履行配額限制及漁季關閉措施,使其無法蒐集到足夠的資料,以進行完整的評估研究,因此要求給予2,000公噸的科學調查配額。但是澳紐就日本的請求均未予以同意,是故日本於1998年及1999年間單獨的進行試驗行漁獲調查,澳紐雙方對此均表不滿,因此於1999年7、8月間提請仲裁法院為仲裁判斷,而仲裁法院亦做成判斷,認為在未經其他當事國同意前,不得單獨進行試驗性漁獲,除非該國願意將漁獲試驗的漁獲量算入其國家配額中,法院並主張澳洲、日本、紐西蘭應重新磋商,以就養護及管理南方黑鮪的方法達成共識。
繼2000年8月的仲裁判決之後,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於2000年11月18日在澳洲坎培拉召開會議,澳洲、紐西蘭、日本等締結國同意實施南方黑鮪的漁獲試驗調查,由此可見,南方黑鮪資配額的爭議已漸趨和緩。
註:來自本文整理。
非會員國問題
每年南方黑鮪漁獲量中大部分來自公海,在公海作業的會員國漁獲量已受配額管制,但非會員國的漁獲量在近幾年卻仍持續上升,未被監督管理,CCSBT認為這是達成有效限制全球漁獲量的嚴重障礙。CCSBT強調,會員國從1986年起就有配額管理,且多次縮減配額,而非會員國漁獲量持續擴張,不僅增加了資源評估上的不確定性,也降低了目前CCSBT的管理措施的效力和公平性。1996年韓國、印尼和台灣等非會員國的總漁獲量已成長到4,000公噸以上(台灣已於1996年起自我設限,控制漁獲量不再增加),已達會員國總配額的35%。而韓國、印尼和台灣以外的國家,例如新加坡、貝里斯等的漁獲量也在增加當中。
現今由於配額限制的關係,漁獲物進入日本市場的數量縮減,導致南方黑鮪的價格節節攀昇,更刺激非會員國船隊的積極加入捕撈, 因此CCSBT在解決非會員國的議題上更為急迫,為能有效達成CCSBT的目標,在2020年以前使親魚資源量恢復到1980年的水準,爭取這些非會員國的締約或合作,並經由配額安排來限制漁獲量水平是非常重要的。而除了持續呼籲非會員國相關國際保育協約中規定漁捕國應盡之義務外,CCSBT沒有多大選擇而必須建立一套可鼓勵其他各國願意簽署又切實可行的方案,否則非會員國不願加盟,將使得各參與公約的國家和企業將無法看到限制漁獲量所得到的利益,也無法在資源的復甦上反映。其中,給予配額問題是各國最在意、最有效但也是爭執最厲害的點。
為解決非會員國問題,近幾年CCSBT採取一些措施積極邀請非會員國參加會議,並鼓勵加盟。三個主要非會員國台灣、韓國和印尼在近幾年也都應邀參加科學家和委員會會議,增加溝通瞭解的機會。CCSBT三個會員國在自身的憂心及外部保育組織的壓力下,更在1998及1999年兩次主動出訪三非會員國協商,期望能達成加盟或至少合作的共識,而韓國於2000年11月8日在坎培拉召開的會議中,已經正式加盟。至於我國除因政治問題未能加盟外,配額是其中最重要的拉鋸點,自1996年起我國即配合大會決議,自我設限南方黑鮪漁獲限額為1,450公噸,是唯一非會員國遵守CCSBT規定而自我設限的國家,而韓國和印尼則未予理會,韓國並自1995年年產量300餘公噸,一路增產至目前約2,000公噸,而CCSBT卻要求我國削減漁獲限額,並不合理,是故我國至今一直未加入CCSBT。
貿易產地證明制度
除了上述非會員國的漁獲量增加之外,非會員國及權宜國籍漁船的統計資料不足或不正確也是CCSBT的憂心問題。聯合國的相關法案規定,提供詳實漁獲資料是漁獲者的義務,也是進行正確資源評估不可或缺的關鍵。為了解決非會員國問題,並加強漁獲資料蒐集及提高資料正確性,在CCSBT 1997年第四屆年會時出現引進ICCAT(International Conservation of Atlantic Tunas)管理黑鮪所用的貿易證明制度構想。澳洲與日本兩國企業和漁業官員都建議以ICCAT之黑鮪統計證明書方式,實施在南方黑鮪上,作為長期追蹤漁獲物之機制。在此種計畫下,所有進口至日本的南方黑鮪都要有由船旗國政府核發「原產地證明書」,以便證實漁獲物是由何地運來的,由何海域捕獲的以及是由誰捕獲的。如此一來將可更仔細的追蹤所有在日本銷售的南方黑鮪。對此構想,CCSBT三會員國都有原則性的共識。CCSBT為廣泛蒐集更準確的南方黑鮪作業資料,於1999年11月底召開之第六屆年會作成決議,決定自2000年6月1日起實施「南方黑鮪貿易認證制度(Trade Information Scheme)」,該制度要求CCSBT的會員國於進口南方黑鮪時,應查驗經船旗國主管機關認證之「南方黑鮪產地漁業證明書」(CCSBT Southern Bluefin Tuna Statistical Document),對於非會員國及區域之改善有損委員會的資源保育措施的漁業活動,在未見其改善時可以進行貿易限制措施之行動計畫。
環境影響問題
南方黑鮪漁業除了本身目標魚種的管理問題外,其對南大洋生態與環境所造成的影響,特別是在南大洋海域,也是眾所矚目。延繩釣在作業時會意外捕獲海鳥和其他魚類,而對生態環境造成負面傷害。海鳥主要是在下和揚繩作業時意外釣獲,而鯨魚、鯊魚、海豹等則是延繩釣和其他表層漁業作業時被捕獲。同樣地,在海中蓄養野外捕獲的南方黑鮪也會對海洋生態系統造成負面影響,另外其需要大量的餌料魚,也會對其他掠食魚種的生存造成影響,以下就南方黑鮪漁業對於海洋中其他生物資源的負面影響作一介紹。
第一項海鳥
根據澳洲的調查,鮪延繩釣漁業每年在南半球海域都會意外釣獲好幾千隻的海鳥。在漁船下投餌時,海鳥會去掠食魚餌,結果因為吞入魚餌而被釣到,跟著魚餌被拖入海中而淹死,這是海鳥的最大死因,其中又以天翁、海鷗、海燕為最。曾有兩分報告調查一種漂泊信天翁(wandering albatross)的資源變動,發現有很強的證據支持這種信天翁的資源量與南方黑鮪延繩釣漁業的變動有關聯。信天翁是一種壽命長、性成熟晚、生產率低的鳥類,所以即使死亡率增加一點,對整個資源量的影響也會很大,這也是為什麼保育團體會對信天翁的死亡率這麼憂心。
為避免意外釣獲海鳥,澳洲已經對在澳洲漁業區內作業的澳洲和日本鮪釣船實施一些措施,如避鳥繩的使用。為強調及加強對南方黑鮪漁業所引起之生態問題的處理,在CCSBT內也成立一個生態相關生物種工作小組(Ecological Related Species Working Group, ERSWG),並每年向CCSBT的科學委員會報告工作結果。最近一次,也就是1998年的會議中邀集日、澳、紐及其他海鳥研究專家,討論現在海鳥意外致死情形,並訂定降低海鳥意外致死率相關措施的全球性研究項目,並獲得幾項重要進展,包括訂定避鳥繩設計及裝置準則、降低海鳥意外捕獲研究優先順序、夜間投餌研究計畫、以及教育活動行動計畫等;國際上並有防止延繩釣意外捕獲海鳥行動的計畫書。
降低海鳥意外死亡率的方法有幾種是已經試驗有效的,有效的程度則依使用的方法而不同,而最好的方式是幾種方法配套一起使用。以下就經試驗後最有效的4種方法作一簡單介紹:
1‧夜間投餌:
因為大部分的海鳥都是在白天攝食,所以夜間投餌可說是目前降低海鳥意外釣獲率單獨使用最有效的方法。這個方法稍會受月光亮度的影響,但也還可以達到降低海鳥意外死亡率70%到96%的效果。不過雖然能有效減少釣獲信天翁,但也會增加鯊魚和喜歡在夜間攝食的海燕的混獲率。
2‧避鳥繩:
避鳥繩是一條綁在船尾、上附有許多鮮豔飄帶、能在魚餌上隨風飄動以嚇走海鳥的繩索設計,它的效果依設計方式而不同,可以達到30%-75%的降低率。澳洲的調查結果,有裝避鳥繩的海鳥意外釣獲率是每千0.065隻,沒有裝的則為每千0.247隻。根據紐西蘭的研究,飄帶的數目越多、越接近水面、繩長越長等等,都可使效果增加。
3‧投餌機:
這個方法必須配合使用有效的避鳥繩,將魚餌定準投到避鳥繩的保謢範圍下。根據有限的資料估計,它的效果大約可以降低60%-80%左右。
4‧解凍魚餌:
經過事先解凍的魚餌可以較快沉入海中,以避免吸引海鳥來攝食。澳洲的調查結果,約可降低50%-70%的意外釣獲量。
第二項鯊魚
鯊魚是另一種備受國際保育組織及CITES關切的海洋生物。南方黑鮪漁業也會混獲一些鯊魚,根據澳洲和紐西蘭的觀察員報告,日本和澳洲本地的延繩釣漁業的鯊魚混獲量相當大, 特別是水鯊(blue shark,鋸峰齒鮫Prionace glauca)。1994和1995年冬季在塔斯馬尼亞澳洲漁業區內混獲到的水鯊就高達5,945和3,387尾。
在澳洲與日本的雙邊入漁協定中,有規定鯊魚混獲行動準則,以避免浪費及不人道的處理方式。這個準則要求:要詳細記錄混獲丟棄和保留的鯊魚種類、准許觀察員監督並蒐集鯊魚的生獲的鯊魚必須活且沒有傷害的放回海中或全魚留在船上、不可只留鯊魚鰭而丟棄軀體、留在船上的鯊魚必須等死亡後才能處理。一般來說,對許多種類的鯊魚,船員將其拖上船主要只是為將魚取下,為此大鯊都會先被殺死,以策安全,小鯊則只是將其弄傷或弄昏,等魚取出後大都丟回海中。
第三項蓄養
澳洲鮪魚船東協會(TBOAA)與日本對外漁業合作基金會(OFCF)以及南澳大利亞省政府於1990年開始之蓄養野外捕獲的南方黑鮪合作試驗計畫,至今已是企業化經營,並且越來越蓬勃發展,到1996年4月為止,已有69處蓄養場,蓄養約3,000公噸的南方黑鮪。儘管這個產業的發展某一面來說對資源的恢復有幫助,但也帶來一些對生態和環境的負面影響,例如箱網糾結造成海洋生物死亡、賸餘魚餌及蓄養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等等。
總結
海洋生物資源的永續發展與養護,是目前刻不容緩的工作。南方黑鮪屬海洋中高度洄游的大型魚種,其肉質鮮美具有高度經濟價值,是故其漁業資源遭過度的開發,因此紐、澳、日三國為有效的養護及回復南方黑鮪漁業資源,因此成立南方黑鮪保育委會,經由適當的管理,來確保南方黑鮪保育與最佳利用。惟自委員會成立以來,爭議不斷,從會員國配額、非會員國問題、產地證明制度到環境保護問題等等,均為最重要且不容忽視的問題;是故,世界各國無論為南方黑鮪保育公約的會員國或非會員國,應盡力就養護及管理南方黑鮪的方法達成共識,以避免造成南方黑鮪漁業資源的再度破壞,使海洋生物能生生不息永續發展。
主要參考資料
...中文部分...
一、王莉芳譯,南方黑鮪之國際管理趨勢, 摘譯自Marine Policy 199418(3)。國際漁業資訊,民國84年3月。
二、吳國慶譯,日本批評國際海洋法裁判庭之判決欠缺科學考量----應以南方黑鮪的真正持續力為目標,摘譯自日刊水產經濟新聞,1999年9月7、16、28日及10月4日。
三、張水鍇、吳國慶合著,南方黑鮪概述及研究概況,中國水產,第545期,民國87年5月。
四、林琇玲著,我國參與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的概況,國際漁業資訊, 第2 8期。
五、張水鍇著,中國水產月刊,第542期,民國87年2月。
六、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著,南方黑鮪---價格高貴又具爭議,2001年5月12日。
...英文部分...
一、Outhern Bluefin Tuna Cases,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 , 1999.8.27.
二、A view of southern bluefin tuna , Elizabeth A. Hayes , A traffic oceania report , 1997.11.
...相關網站...
〈摘錄自漁業推廣月刊第19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