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共 2 頁
壹、前言
人類對海洋的利用,愈來愈加重視,這從近二十年來國際間通過多項規約便可知曉,如1992年聯合國通過「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以及沿岸國家領海由三浬擴張至十二浬,經濟海域擴張至二百浬或大陸礁層自然延伸、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巴西通過「21世紀議程」(Agenda 21)、國際責任制漁業會議發表「坎昆宣言」(Declaration of Cancun)、1993年通過「促進公海漁船遵守國際保育與管理協定」(Agreement to Promote Compliance with International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by Fishing Vessels on the High Seas)、1994年「海洋法公約」生效、1995年通過「履行1982年12月10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養護和管理跨界魚種和高度洄游魚種協定」(Agreement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visions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of 10 December 1982 Relating to the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Straddling Fish Stocks and Highly Migratory Fish Stocks)、「責任漁業行為規約」(Code of Conduct for Responsible Fisheries)及2002年APEC甫在韓國發表之漢城海洋宣言(Seoul Ocean Declaration)等,且區域性國際漁業管理組織陸續成立並加緊資源管理工作,這些在在都顯示海洋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平衡性的重要。同時,有關海洋及漁業永續經營的觀念,逐步在各國推動與建立中。
貳、人口與糧食的問題
依據美國Population Reference Bureau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全世界人口約62億,且每年以8,500萬人之速度增加,推估至2020年止,全世人口約82億3千萬人。目前世界上仍有88個低收入的缺糧國,其中有31個國家面臨糧食危機,共有8億多人口仍然處於饑餓和長期營養不良的狀態,五歲以下的兒童缺少足夠的食品約有2億人。另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公布的資料顯示,1994年至1996年期間全世界發展中國家長期營養不良的人口比1990年至1992年期間增長了0.73%,達到8.28億人,約占人口總數的五分之一。糧食的來源不外乎從陸地與海洋取得,統計從陸地取得之主要作物如麥、米、玉米、馬鈴薯及疏果等約40億萬公噸,從海洋取得之水產生物計9,400萬公噸(如圖一)。
圖一1998全球主要糧食種類與產量
人口增加,資源需求自然高漲,人類對大自然的破壞相對也提高。為了增加種植牧草或榖物的面積或採礦,每年約有995萬公頃之森林被濫伐而從地球上消失,三百年來耕地的面積成長450%,森林的面積原占地表面積40%,縮減為27%。因森林的墾伐及人為造成陸地植被覆蓋面積縮小,逕流增加,土壤含水量減少,陸地上每年正以600萬公頃之速度沙漠化。為增加糧食來源,不僅擴張耕地,且因肥料使用造成土壤酸化、硬化等,因此,增加陸地糧食來源對地球環境帶來極大威脅。若從海洋取得糧食的來源,是否對地球環境就無威脅的顧慮?事實上,海洋占地球71%面積,海水是最佳生命培養液,海洋生物比陸上生物之生命週期,平均而言較短,且孕卵數多,海洋生物多樣性之豐富與無所不在,物種滅絕不易。
就資源學的觀點言,在一個未開發的處女漁場,其海洋生物資源在生產體系中應維持一個平衡而穩定的狀態,亦即它的資源增加量(加入量+成長量)等於資源自然死亡量。如介入人類之捕撈行為,依英國Russell資源理論,資源的變化即會受到加入量、成長量、漁獲量及自然死亡量等四個因素的影響,這四個因素不但會個別的變化,且又相互牽制著,如:漁獲量減少,資源密度就提高,成長量就會低下,自然死亡量亦會增加。因此,倘施以某種程度的捕撈而減少資源的密度,在一定的環境包容力(Carrying Capacity)裡,成長率亦會因而提昇。所以Russell認為資源能在各種密度水準下維持平衡,而此水準是由漁獲強度所決定的,且適當的漁獲強度可減少低成長效率的高齡魚,提昇高成長效率的幼年魚之成長量。在漁獲量大於自然死亡量,且加入量不變的情形下,幼年魚之成長量達到最大時,就是最大漁獲量。
Graham則進一步依Russell的觀點,認為加入量、成長量及自然死亡量,均不直接受人類影響,將加入量與成長量之總和,扣除自然死亡量,即為自然增加量,使自然增加量維持與漁獲量相等的漁獲量稱為持續漁獲量。在許多持續漁獲量中,與最大自然增加量相等的持續漁獲量即稱為最大持續生產量(Maximum Sustainable Yield,簡稱MSY)。因此,倘能好好的利用漁業資源所具有的再生機能,適當的控制人類的漁業行為,獲得最大持續漁獲量,將不會對資源造成不良的影響,反能將資源維持於一定的水準,且能永續地獲得最大的利用。所以海洋資源管理得當,漁業不但可穩定提供人類蛋白質的來源,更是能達到海洋環境保護之公益事業。
參、人類為生存沒有籌碼可放棄漁業
然而,根據FAO統計全球漁獲,自1955年之3,000萬噸增加到1990年的1億噸後,即有下滑趨勢(如圖二)。其中海洋漁獲量與養殖漁產量之消長亦證明海洋資源呈現枯竭現象,目前除印度洋之年漁獲量稍有增加、尚有潛力外,其餘各地漁獲量即因過漁、混獲、棲地破壞、污染、外來物種等原因,一路衰退。同時,根據FAO調查全球海洋漁獲能力超過30%,遠遠超過可持續之漁獲量。海洋資源善加管理與利用,已是全世界所關注的問題,人類為生存,沒有任何籌碼可放棄漁業。就糧食生產言,海洋漁業是有擴大生產的意義,以2000年全球海洋漁產量10,000萬公噸,如生產相同之毛豬而以每生產1公斤毛豬需要5公斤穀類來計算,則需要50,000萬公噸雜糧;如生產相等量之牛隻,而以每公頃地生產400公斤之牛隻計算,則需要250,000公頃之牧地。換言之,海洋漁業資源的適當利用,可減少50,000萬公噸之雜糧生產,或減少拓展250,000公頃之牧地,此一簡單道理,便可證明漁業不得不受到國際間之重視。
圖二FAO全球漁獲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