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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蔡永祥 大仁技術學院食品科技系助理教授
葉彥宏 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研究所博士生
黃登福 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系主任
一、前言
國人因亂服奇特食補偏方,而引發後遺症之例子不勝枚舉。這些流傳的偏方,可能來自親朋好友,也可能來自國外或大陸地區帶回的各種奇珍異品或來路不明的藥酒。這些流傳的食補偏方,往往太誇張它的療效,但是它可能帶來的危害,卻因受害者不願張揚而未能廣被人知。就以動物的膽這項食補偏方來說,在台灣普遍流傳生食這些動物的膽可以明目、清肝及解毒,但很少人知道它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
動物膽如牛、羊、豬、禽、兔、蛇、蛙、魚等,膽汁通常有一定程度的清熱、止咳、化痰、去濕和抑菌等藥效,熊膽更是名貴中藥。在中國傳統醫學的典籍中,如西元1578年明朝李時珍的《本草綱目》記載各種魚膽無毒,有不同療效。如“青魚膽苦寒,無毒,點暗目,塗熱瘡,消赤目腫痛,吐喉痺痰涎及魚骨鯁,療惡瘡”。“鯉魚膽苦寒,無毒,主治目熱赤腫,青盲,明目。久服強悍,益志氣。點眼,治赤腫眼翳痛;塗小兒熱腫。滴耳,治聾;治大人陽痿”。唐代《千金方》還記述服鯉魚膽治陽痿、赤眼和百日咳。加上坊間各種中藥大辭典、地方藥物誌相互抄襲吞服魚膽治病的偏方,這些謬誤記述所產生的誤導作用,也許是造成今日我國民間吞膽治病悲劇不斷發生的一大根源。致使群眾深信魚膽具有“清熱解毒”“明目”“治咳平喘”以及降壓、鎮咳、化痰等療效,遇到“紅眼”(結膜炎)、喉痛、高血壓、氣管炎、皮膚搔癢等急病患者,即吞服魚膽以治病。近數十年來,經臨床醫學研究對魚膽的藥理作用並進行動物實驗,以其結果來看某些魚類的膽汁雖有輕度鎮咳、袪痰和短暫的降壓作用(劑量加大,降壓作用可持久),但魚膽治病的療效微乎其微,且膽汁有毒,其有效劑量與中毒劑量相當接近,過量吞服會引起人體肝、腎及胃腸等病變。因此,本報告收集歷年來相關文獻資料與本研究室的研究成果,提醒社會大眾勿再相信吞服魚類膽汁可明目、清熱和止咳平喘等療效,並修正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一書中所講的青魚膽和鯉魚膽無毒,可以治病的錯誤敘述。
二、中毒案例
台灣地區有關吞服草魚膽中毒之案例,早在民國65年台大醫院曾提出有五位因生食草魚膽而導致急性腎衰竭的病例報告,而後每年幾乎都有偶發性的案例出現,但衛生單位並無正式的中毒案例與死亡的統計報告。茲以於民國86年8月高雄地區發生之草魚膽中毒事件加以說明,此中毒患者為一名約60歲的女性,20多年前因甲狀腺機能亢進而產生眼肌病變,有複視的困擾,患者聽說草魚膽可以明目,因此就取得草魚膽泡在米酒中服用,服用後當天下午即出現噁心、嘔吐、下痢、腹痛等腸胃道症狀,接著病人尿液明顯減少至無尿狀態,患者的臨床症狀包括無尿、嚴重噁心、嘔吐、頭痛、呼吸困難等,理學檢查主要發現包括了貧血、黃疸、肺水腫等,抽血檢查發現病人有明顯的腎功能異常,尿素氮高達80毫升/百毫升以上(正常值小於15),肝功能也有明顯異常,故診斷為一急性腎衰竭伴隨有肝毒性傷害,立刻給予實施緊急血液透析治療。病人經過10天的住院治療後腎功能及肝功能逐漸改善,三週後情況穩定,暫時不需要繼續洗腎而順利出院。
而在中國大陸據統計自1964-1999年間,35年中報導的魚膽中毒患者累計達451例(未報導的中毒人數比這個數字高出許多),其中死亡83例,死亡率占18﹪。但較25年前之死亡率已有顯著的下降(1970-1975年魚膽中毒82例,其中死亡21例,死亡率26﹪),大陸之魚膽中毒在動物天然毒的中毒案例中,中毒人數及死亡率近年來一直高居不下,僅次於河魨中毒而位居第二位。中毒地區主要發生在東南及南方各省有吞服魚膽治病習慣的地方,如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江西等省。吞服魚膽治病的習俗還經香港、澳門、台灣傳入泰國、韓國和日本。在日本的宮城縣亦曾發生魚膽中毒的案例。
三、中毒症狀
魚膽中毒主要是膽汁毒素嚴重損傷肝、腎造成肝臟變性、壞死和腎小管損害、集合管阻塞、腎小球濾過減少、尿流排出受阻,在短期內即導致肝、腎功能衰竭;細胞受損,腦水腫嚴重,心肌損害,出現心血管與神經系統病變,病情急遽惡化,最後死亡。魚膽中毒,病情發展快,變化大,嚴重中毒者在醫療條件較差的地區死亡率甚高,達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