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興華、漁業署署長
一、台灣休閒漁業條件優越,起步雖慢,但發展快速
台灣地狹人稠,人口密集,都市擁擠單調,休閒空間設施嚴重不足,隨著生活水準提高,國人對休閒的需求迅速增加,對自然的嚮往與渴望的趨勢之下,每逢星期假日紛紛走出戶外,上山下海形成風潮。
台灣地位特殊,歷史以來,不論明、清、日據台灣沿海一直受嚴格管制,光復後實施戒嚴,沿海及港口的限制很嚴,除了漁民及軍事人員以外,少有親近海洋的機會。由於民眾對海洋活動的需求日益殷切,事實上也有許多喜愛海釣的國人,假借漁民身份出海釣魚。民國74年9月國防部曾頒布「台灣地區海上釣魚管制實施要點」,75年9月台灣省政府公告實施「核發海釣船專用執照管理要點」,開放部分海域及船隻為海上釣魚活動。民國76年7月政府宣布解嚴,開始以積極的態度擴大國民海上遊憩活動。76年7月國防部與內政部會銜公告「台灣地區海岸經常管制區二十一處,特定管理制區三十一處,其管制區範圍及有關管制規定」,開放一般沿海區域的出入許可。77年3月內政部公告「台灣地區海上釣魚活動管理辦法」,同月內政、國防、交通、農業等相關部會會銜公告台灣地區海上釣魚活動開放區域及時間,台灣省政府也公告開放各級漁港供海釣使用之有關規定。
海上釣魚區合法成為民眾休閒的項目。民國80年漁業法增訂娛樂漁業專章,82年5月訂定「娛樂漁業管理辦法」,將海上休閒納入漁業的一環,正式開始我國娛樂漁業之發展,該辦法配合產業之發展經過多次修正,於88年8月公告之修正明確定義娛樂漁業的範圍,該辦法第二條修正為「本辦法所稱娛樂漁業,係指提供漁船,供以娛樂為目的者,在水上採捕水產動植物或觀光之漁業。前項所稱觀光,係指乘客搭漁船觀賞漁撈作業或海洋生物及生態之休閒活動。」因此除一般海釣外,尚可經營賞鯨、觀賞漁業作業,同時吸引民眾走入漁港、漁村。另為因應西南沿海地區漁筏、漁民轉型休閒之實際需要,90年7月修正該辦法開放舢舨、漁筏得於具天然屏障之沿岸水域如內海、潟湖等兼營娛樂漁業。
所謂休閒漁業,原本未有統一的定義,漁業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本法所稱娛樂漁業,係指提供漁船,供以娛樂為目的者,在水上採捕水產動植物或觀光之漁業。」明確將娛樂漁業的範圍限定在漁船在水上經營以娛樂性質為目的的漁業。其實與漁業相關的休閒活動很多,範圍極為廣泛,不僅養殖、漁撈、加工業等漁業生產有直接關連,而且與漁業有關的經濟、社會、文化、自然等,均可經由漁業的活動,達成提供休閒娛樂的目的。個人以為休閒漁業的定義似可定為:「規劃利用漁業相關的自然與人文資源,提供服務,讓參與的民眾達到觀光、遊憩、休閒的目的」。
由於休閒漁業的範圍較漁業法中所規定之娛樂漁業廣泛很多,民國81年個人在擔任台灣省農林廳漁業局局長時,為因應休閒漁業發展的需要,乃編列預算請第六組胡長堉組長負責延聘專家學者成立休閒漁業發展指導小組,請台大農經所許文富教授召集,海洋大學陳清春教授為執行秘書,規劃探討台灣休閒漁業發展模式、法規制度,並且對縣市提出的休閒漁業計畫提出審查建議,台灣的休閒漁業由此開始萌芽發展。
台灣海洋的自然及人文資源極為豐富,海岸地形變化多,各地區有其特色,北部、東北部海岸侵蝕最具變化,西海岸平坦遼闊,河口、沙坵、沼澤、潟湖分布,南端珊瑚礁發達,東部海岸斷崖壯麗曲折,另有澎湖群島,琉球、蘭嶼、綠島沿岸多變引人。在不同同的自然環境中,動植物多樣,台灣四週海域擁有2,500種以上的魚類;260種以上珊瑚;2,500種以上的軟體動物;300種以上螃蟹;270種以上蝦類;150種以上之海星、海膽、海參;600種以上之海藻。季節性過境之海洋生物也不少,如海龜紀錄有5種;海豚、鯨魚29種;海鳥50種。沿岸植物500餘種,紅樹林、熱帶雨林、海岸林、棗林等都是稀有獨特之植物生態;沿海、河口區、濕地等不僅水生生物不計其數,各種魚、介、貝類資源豐富,海岸鳥類亦有300餘種,賞鳥已是國內組織較健全,人口較多與動物互動的休閒活動。
台灣海洋資源豐富,而海洋及漁業文化更是悠久流長,今天沿海地區的城市如台南、鹿港、高雄、淡水、馬公等依然是古蹟多、文風盛的文化城市。台灣海洋文化多元多樣,如精神層次的宗教信仰、節慶祭典、風俗習慣等,這些傳襲的文化特色顯明如媽祖及王爺,媽祖為海神,王爺為沿海的保護神,都在祈求海上之安全,由於宗教活動也大型化,媽祖出巡繞境,醮典迎王燒王船等活動,已經成為台灣宗教活動的盛事。其他如原住民達悟族的飛魚祭、阿美族的捕魚祭、卑南族的海神祭等均代表海洋文化的傳承。
台灣漁業文化更是台灣漁業歷史的見證,台灣漁業發達遠洋漁業已是全球六大公海漁業國家之一,沿近海漁業已有數百年之歷史,從日據時代興起至凋萎,養殖漁業發展的起伏變化,不論漁船、漁具、漁法、養殖及加工技術設備,由古老到現代,其轉變的過程、史事及物件都是珍貴的文化資產。此外,漁村、漁港更是經過自然之變遷,長期之演進、建設才有今日之規模,值得吾人瞭解、追尋。
台灣的休閒漁業在農委會及台灣省漁業局的推動之下,開始萌芽,各縣市政府及區漁會也利用自己的資源條件,建立了各類休閒漁業的據點,民間也有許多經營者投入,例如海釣、塭釣、水族館、展示館、海產直銷中心、賞鯨豚、多功能漁港、遊艇碼頭;各種漁業體驗活動如牽罟、石滬、咕堆、立竿網、定置網、魚塭抓魚、淺海養殖、採紫菜、挖貝殼、水產加工等。近年來漁業署更積極推展、大力投資漁港、漁村的休閒公共建設,使得休閒漁業蓬勃起來。
二、台灣休閒漁業以漁港為據點
休閒漁業的範疇極為廣泛,舉凡與漁業或海洋相關的人、事、物都包含在內,學者有不同之歸納及分類,但隨著時間及產業的發展,台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2002年調查,將休閒漁業分為:
1.漁鄉美食型:包括海魚品嚐、生鮮魚市以及特產選購等。
2.教育文化型:有漁業推廣教育示範(漁事、家政、四健),漁史民俗慶典(古蹟史話、媽祖、王爺、王船),漁業教育之展示:水族館、文物館、博物館等。
3.運動休閒型:海釣、磯釣、塭釣、潛水、親水遊憩、沙灘活動、漁港參觀遊憩等。
4.體驗漁業型:牽罟、石滬、採拾貝蛤、參觀箱網、定置網、魚塭水產加工及體驗漁村生活、民俗等。
5.生態遊覽型:海上藍色公路、逛海探島、賞鯨豚、紅樹林、觀漁火等。
台灣各地區因人文、地理環境的條件不同,其發展的方向與程度也有很大的差異,整理各縣市休閒漁業的重點還是以漁港為據點。其重要之休閒漁業經營項目如下:
(一)娛樂漁船海釣
海上釣魚自民國74年即開始開放,是最早開放的海上休閒項目,民國80年娛樂漁業納入漁業法,娛樂漁業漁船在全國各漁港視實際需要均有配額,並且分為專營娛樂漁船及兼營娛樂漁船。專營娛樂漁船持有專營娛樂漁業執照,專業經營;兼營娛樂漁船為漁撈作業船,除了領有漁業執照外,另領有兼營娛樂漁業執照,可經營娛樂漁業。
自民國82年至88年間,娛樂漁業漁船數迅速增加,幾乎成倍數成長,台灣各漁港娛樂漁船湧入,直到89年受到經濟不景氣的影響,成長速度趨緩,但兼營娛樂漁船有愈來愈專業的趨勢,娛樂漁船也朝向大型化及現代化發展,以提供最舒適安全之海釣環境,並且航向更遠距離之漁場釣魚。
目前全國娛樂漁船計有338艘,其中以台北縣156艘最多(專營20艘、兼營136艘),屏東縣33艘次之(專營31艘、兼營2艘),宜蘭縣32艘第三(專營7艘、兼營25艘);以地區來分,北部地區(基、宜、北、桃、竹、苗)最多,其次為南部(嘉、南、高、屏),東部(花、東),中部(中、彰、雲)最少,澎湖因有數百艘領有港務局執照之小型船舶,或經營海釣或自家釣魚,故僅有3艘兼營娛樂漁船。基本上,北部地區屬都會區,人口多,經濟條件較好,且漁場好,海岸景觀佳,故海釣船需求較多,南部氣候好,東部有賞鯨資源及近太平洋漁場發展情形尚可。
(二)賞鯨(豚)
台灣賞鯨業始於1997年,第一艘賞鯨專用船「海鯨號」於7月6日在花蓮石梯港下水啟用。同年7月由當時台灣省漁業局補助頭城區漁會1996年建造之娛樂漁船「龜山朝日號」亦加入賞鯨的行列,9月台東縣新港籍娛樂漁船「美冠達一號」下水啟用,開放了賞鯨產業的序幕。
台灣賞鯨活動主要在東海岸的宜蘭、花蓮、台東,依觀賞海域來分,主要有龜山島海域、花蓮海域、石梯海域、成功海域及富岡海域,每年4-10月為賞鯨活動的旺季,其餘季節海面風浪過大不適合一般遊客出航。賞鯨旺季賞鯨船每日航班2-3次,每航次2-3小時,費用1,000-1,200元之間,賞鯨主要範圍在漁港20浬內海域,鯨豚發現率80-90﹪,常見的鯨豚包括飛旋海豚、瑞氏海豚、瓶鼻海豚、熱帶斑海豚、弗氏海豚、偽虎鯨、虎鯨、大翅鯨、抹香鯨、短肢領航鯨等。除了尋找鯨豚以外,也觀賞自然景觀、漁撈作業或登龜山島遊覽,增加遊憩活動的項目及吸引力。賞鯨業在政府、民間團體(中華鯨豚協會、區漁會)及業者之共同發展之下,賞鯨船及賞鯨人口迅速增加;1998年登記賞鯨船4艘,1999年12艘,2000年25艘,2001年33艘,2002年31艘,2002年賞鯨人口達22萬5千人次以上,2003年33艘,賞鯨人口達23萬8千人次以上。
賞鯨事業迅速發展也帶來了一些影響,如旅客安全及對鯨豚生態之衝擊,除漁業署委請學者及鯨豚協會辦理各項調查及講習以外,並且訂定「賞鯨事業注意事項」供地方政府訂定「注意事項」或「自律公約」,規範賞鯨船及觀賞者,降低對鯨豚族群及環境之壓力。民國九十二年漁業署再補助中華鯨豚協會、中華民國永續生態旅遊協會訂定「賞鯨標章」及「賞鯨標章推動使用作業要點」,提供遊客選擇信譽品質良好的賞鯨船。
(三)休閒漁港
民國77年台灣省政府開放各級漁港供娛樂漁船使用後,漁港的利用由單純漁船停靠、卸魚、補給等,轉向休閒娛樂。隨著休閒活動發展,漁港人潮增加,看船看海的民眾湧進港區,80年開始許多漁港陸續投資興建休閒需求之公共設施,民國86年台灣省政府宋省長訪問基隆,指示基隆碧砂漁港為休閒漁港,土地均保留供休閒用途。88年漁業署將「漁港功能多元化」計畫納入行政院擴大內需計畫方案之中,以5億元之經費辦理漁港功能多元化之規劃設計及建設,89年度(88年7月至89年12月)投資7.5億元,90年度投資9億元,全面帶動休閒漁港的發展。
漁港轉型,經政府朝向觀光休閒多功能方向規劃建設以後,效果立即顯現,以往老舊破落腥臭髒亂一般國人不願親近的漁港,經過改造以後的漁港,已經成為國人休閒的好去處。
以淡水漁人碼頭為例,漁人碼頭原名淡水第二漁港,位於淡水河口北岸沙崙里,民國70年動工興建,76年完工,有泊地11.26公頃,新生地11.7公頃,碼頭1,442公尺,防波堤1,178公尺,海堤615公尺,雖由台灣省政府漁業局補助台北縣政府興建漁會辦公室一棟,但因漁船少,公共設施不足,整個漁港區荒煙蔓草,垃圾四處,少有民眾前往。個人在漁業局任職時就經常到漁港勘查,構思如何能將此漁港改造活化起來,遊艇碼頭、海堤加建木棧道、跨港橋、直銷魚市、漁港公園化等,都是當時在腦海中成形的構想。民國88年「漁港功能多元化」爭取到內需方案經費以後,立即將「淡水第二漁港」列為多功能漁港之示範港,台北縣政府也積極推動執行,第一期工程遊艇碼頭、木棧道前段及港區綠美化完成後,整個漁港煥然一新,經台北縣蘇貞昌縣長命名為「淡水漁人碼頭」,淡水河的旭日夕陽河海美景,在木棧道上一覽無遺,加上公園化設計空間廣闊,漁人碼頭立刻成為淡水地區休閒旅遊的景點,跨港橋(陳總統命名情人橋)及直銷魚市完成,更是遊人如潮,而台北縣政府之管理及舉辦各種活動,使得原已棄置毫無功能的漁港,頓時美麗活絡起來,不僅成為休閒旅遊的景點,也帶動了漁港及周邊的經濟,為台灣漁港轉型的經典之作。
也因為「淡水漁人碼頭」成功的案例,其他縣市及漁會也躍躍欲試,經過幾年的規劃投資,成果令人滿意,許多沒落或閒置的漁港經過再造以後獲得再生,台灣每一臨海縣市都有一處以上之休閒漁港,各地已經成型或建設中之重要多功能漁港。
(四)漁產品直銷中心
民國79年台灣省漁業局鑑於當時台中區漁會財務狀況不良,經營困難,而梧棲港區攤販四處,髒亂不堪,乃決定在梧棲漁港興建假日魚市,當時由我個人陪同區漁會趙細讀總幹事、省議員楊瓊櫻至台灣省政府見連戰主席,獲得採納。乃於81年編列計畫補助興建,開啟了魚貨直銷中心的先河,梧棲直銷魚市計有生鮮區126攤位,面積3,444平方公尺,熟食區13攤位,面積1,769平方公尺及漁民銷售區(乾貨、休閒食品)等三部分,腹地大,加上聯外交通便捷,停車場可供停車1,000部,台中梧棲漁港成為中部地區旅遊休憩的新據點,為台灣一個大型魚貨直銷中心。不但改善了漁港的環境,也幫助了漁會的經濟事業,提高漁民所得,提供就業的機會。
台灣省漁業局鑑於台中梧棲漁港直銷中心績效顯著,為梧棲漁港、漁會及漁民帶來了新的契機,乃陸續規劃其他漁港投資興建,如基隆碧砂港、台北富基港、新竹漁港、桃園竹圍、頭城烏石港、嘉義布袋港、屏東枋寮港等,除枋寮以外,其他漁產品直銷中心均能吸引大量旅客前來採購消費,成為休閒漁業主要的項目。目前已在規劃興建的漁產品直銷中心包括台北深澳港、桃園永安港、苗栗外埔港、彰化王功港、台南縣將軍港、台南市安平港、屏東後壁湖港、台東新港等地。
(五)休閒養殖場區
釣魚是一種與大自然結合,修養身心的休閒活動,也是最早的漁業休閒,釣魚有釣淡水魚之溪釣、河釣、水庫釣及塭釣;以及釣海水魚之磯釣、灘釣、堤釣及海水魚塭釣等。戒嚴時期海上活動受到限制,釣魚幾乎為唯一最普通的漁業休閒。二、三十年前魚塭釣魚開始盛行,不論海水或淡水魚塭,假日釣客聚集,十分熱絡;十餘年前室內釣蝦也流行過一段時間,都市地區室內釣蝦場四處可見。
養殖魚塭雖屬於生產性質,面積較大,特別在養殖生產區魚塭,土地遼闊適合休閒活動。民國82年台南縣北門海埔養殖生產區林獻策先生,首先申請加入觀光休閒漁業示範點計畫獲准,84年以觀海聽濤的涵意定名為「海濤園」,「海濤園」可使用之面積約10公頃,其中2.1公頃為傳統虱目魚養殖,室外循環水養殖貝、介類1.4公頃,室內循環水集約養魚0.3公頃,魚貨處理場450m2,服務中心(包括餐廳、會議室、展示區)450m2及作物栽植區,停車場等設施。民國85年台北縣山中傳奇休閒農場經營「彩虹鱒園」首開高山冷水休閒養殖場之先河。其後陸續有彰化縣漢寶合作農場(以文蛤為主),台南縣漁發休閒漁場(虱目魚、海水魚為主),溪南春休閒渡假漁村(虱目魚、吳郭魚為主),宜蘭縣大塭觀光休閒養殖漁場(蟳、海水魚為主),新水休閒養殖海釣中心(海水魚為主),花蓮壽豐休閒養殖漁業生產中心(以蜆為主)等都是較具規模的休閒養殖場二。
(六)水族及漁業文物展示
台灣雖為海島,但具有規模的水族館一直未有設立,國人國外旅遊水族館幾乎為必選之景點,個人民國69年服務於水產試驗所澎湖分所時,曾在白沙鄉岐頭村(今澎湖水族館位置)籌設大型水族箱,箱中放養30-40公斤重之石斑,10-20公斤之鱸魚、海鰻及大型海水魚,吸引了許多到澎湖的遊客前去觀賞。台北縣野柳的海洋世界為國內第一座海洋動物表演館,成立於民國70年,館內有海豚、海獅及水上活動表演。民國75年水產試驗所之研究大樓興建,其一樓即為水族館,提供基隆地區教育休閒的新去處。此後,政府及民間均開始水族館之設立,如教育部在屏東籌設之海洋生物博物館,位在基隆之海洋科學博物館,農委會之澎湖水族館,水試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附設水族生態展示館,台東(成功)水族館,水試所東部海洋生物研究中心附設水族生態展示館,民間設立之澄清水族館、新竹關西金鳥海族樂園、台北海洋館及花蓮海洋公園等,各水族館也設立主題表現自己的特色,台灣水族生物的展現已趨多元。
台灣漁業發展過程中,聚積了許多豐厚的文化資產,工業化以後經濟快速發展,漁業經營、漁民生活、環境都有很大的改變,傳統的技藝文物逐漸凋零消失,漁業文化的保存與發揚更形重要。
民國七十年澎湖文化中心設立海洋生態館,以澎湖漁業及海洋生態為主題展出,其後在政府的推動輔導之下陸續設立了農委會漁訓中心漁業推廣特種教室、水產試驗所總所(基隆)漁業教室、花蓮水產培育所漁業文物展示館、彰化區漁會漁業文化展示館、梧棲鎮農會農漁業展示館、東港區漁會漁業文化展示館、基隆區漁會悠遊館、魷魚公會魷魚文化館(高雄)、鮪魚公會鮪魚文化館(高雄)、宜蘭北關螃蟹博物館,均對漁業文物之保存與文化教育推廣有所助益,也吸引了許多民眾前往參觀。
(七)其他漁業有關之休閒活動
除了前述幾種主要休閒漁業項目之外,尚有許多休閒漁業在不同地區推動,特別是參與漁業的體驗,探訪沿岸名勝古蹟,體驗漁村生活,參加民俗慶典,生態旅遊等,都為民眾所喜愛。
石滬是最古老的漁法,係在潮間帶築石阻擋魚之退路,陷在圍石陷井中而捕取之。建造石滬必需具有地理條件如潮間帶傾斜度小、底質硬、潮差夠及充分之石材等。早期澎湖石滬捕魚為重要捕魚方式,大小石滬達四百座,如今雖然業經大量破壞消失,但部分石滬依然為漁村居民的附帶收入,澎湖七美之「雙心石滬」更具特色,也為媒體宣傳的標的,另在台北縣、苗栗縣經過維護也有幾座石滬保留為休閒體驗之用。
地曳網俗稱牽罟,也是一種古老的捕魚方式,方法是將曳網一端留在岸上,由小漁船帶網繞行海上放網後將另一端交置岸上的人,兩端同時將網拉上岸,取網中之魚。地曳網之成本及漁獲早已不敷需要,從漁民作業中退出,但民眾在牽網過程中不僅可體驗漁民的作業,更有運動、團隊合作及感受收穫的喜悅,台灣北海岸、西海岸許多漁會或漁民即提供牽罟所需要的各種服務,吸引民眾前往。
其實體驗漁業的項目很多,如立竿網、咕堆、蚵田採蚵、抓泥鰍、摸蜆兼洗褲、採海菜、魚塭收成、箱網養殖、定置網(小型),甚至各種水產品拍賣或加工都可以從參與中達到休閒、教育的目的。
休閒漁業因起步較遲,許多活動陸續開發中,如海上藍色公路、生態旅遊、導遊潟湖、海上作業參觀、漁村民宿、漁業技藝、魚食烹飪、漁業節慶活動等都還在發展之中。(待續)
〈摘錄自漁業推廣月刊第2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