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共 2 頁
文 / 莊慶達(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授)
圖 / 蔡政南(漁顧社經理)
人類對海洋的利用,按其性質分類,首先是某些以海洋資源為對象而取得某種產品的社會生產部門,如海洋漁業(海洋生物資源)、海鹽業、海洋油氣開採、海水化學工業、海底礦業、海洋能源工業等(海洋能量資源);其次是某些利用海洋資源,但不以產品形式直接滿足人們需求的生產部門,例如海運業、海港建設、海底儲油罐等;再其次如海上城市,海底公園、海濱浴場、海上俱樂部和濱海旅遊等(海洋空間資源)。所有這些人類利用海洋自然資源的條件,使之有益於社會生產活動的行為,統稱為海洋資源開發(後兩類為非再生資源)。
海洋是具有極好前景與商機的資源領域,其中某些種類已是人們生產的原料或消費品的來源;有些則經調查與研究後受到肯定,可能成為人類未來發展的接續資源。雖然人類有著幾千年的海洋開發史,但許多海洋資源仍處於尚未有效開發的狀態,特別是海洋深層水(Deep Ocean Water, DOW)的開發利用,目前國內仍處於起步的階段。海洋深層水係指水深200公尺以下、光線無法達到之深層海水,具有低溫、清淨、熟成、富營養鹽、富礦物質等特性,並可應用在能源、觀光、農業、食品及工業、漁業、醫療健康等領域,由於海洋深層水的前景與商機深受各界所看好,因此海洋深層水也博得「藍金」之稱。
事實上,發展深層海水資源來利用於產業上,除已引起各國產業界的普遍關注外,先進國家(如日本、美國)也都有成功的案例,並已有上市產品及藍色產業鏈的成形,特別是在水產養殖、生技保健、化妝品應用、飲料食品等高附加價值產品的開發。其中,日本更標榜海洋深層水是「21世紀的新資源」,主要是重視其在水產與能源上的應用,並已責成日本水產廳、通產省資源能源廳落實這項開發計畫的整備工作,也視為日本推動水產業振興的重要措施之一。日本自2000年起,除由中央政府編列鉅額預算外,也在其海洋開發產業協會下成立深層水新產業利用委員會,有效整合相關利用團體及產、官、學、研各界的資源,共同為發展此一新興產業而努力。其實,深層水供應設施之整備也是日本漁港漁村活力化對策計畫的一環,其具體的內容是支援燒津市(靜岡縣)及入善町(富山縣),目前這兩個地區所實施之深層水取水設施的整備工作,都已將深層水有效應用在水產領域的魚類種苗生產、養殖、蓄養等方面,做為其推動水產業振興的一項重要措施。
有鑑於國際發展海洋深層水產業的趨勢,我國行政院亦於民國94年4月12日核定「深層海水資源利用及產業發展政策綱領」,做為未來十年深層海水開發計畫之指導依據。另經建會除核定在臺東設立海洋深層水產業的開發園區外,由經濟部水利署所主導之「深層海水低溫利用及多目標技術研發模場」,也將廠址設於臺東知本地區,並表示在海洋深層水產業鏈形成之後,年產值估計約可達180億元以上。問題是如何有效善用這項深層海水資源?如何順利開發這項深層海水產業?如何與其他利用團體間進行良性互動等,一直是各界所質疑的課題,特別是農漁業界對這類研究的整合與應用更是嚴重
缺乏。根據相關的調查研究指出,臺灣東部的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具有開發海洋深層水資源的優越條件,目前也有臺肥、幸福水泥,以及光隆育樂公司等幾家公司正積極開發這項海洋資源,初期主要是集中於飲用水、化妝品等產品的開發; 另外臺灣電力公司也希望利用海洋深層水進行溫差發電。
不過,上述單位在開發上一直遭遇到不少困難,特別是在技術層面上的整合及其產品功能性的科學實證不足等,是目前海洋深層水產業鏈形成所遭遇的重要瓶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