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貿服字第○九二七○一二○六九~○號
主旨:
公告「限制輸出貨品、委託查核輸出貨品彙總表」中CCC0302.69.99.50-4「生鮮或冷藏劍旗魚(劍旗魚科)」等四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四四二」,並自二00三年九月一日起實施。
依據:
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八條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二00三年七月十六日漁一字第○九二一三一○二三六號函。
公告事項:
一、CCC0302.69.99.50-4「生鮮或冷藏劍旗魚(劍旗魚科)」等四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代號「四四二」((一)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漁業證明書」。(二)屬再出口者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核發之「再出口漁業證明書」。)
二、檢附貨品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