Экстремальные виды отдыха
Недвижимость. Недвижимость в Одессе. Агентство недвижимости Ланжерон
建立於 02 九月 2015 分類:政令法規
列印
五、從事北大西洋長鰭鮪作業漁船,其限制條件如下:
 
  (一)以2002年經本會漁業署核准在北大西洋從事長鰭鮪作業,且未違反本會2001年12月14日(九○)農漁字第九○一三三○九○三號令「九十一年我國漁船赴大西洋從事捕撈鮪、旗魚類及運搬作業船注意事項」規定之漁船為限。
 
  (二)漁獲限額為四、四五三公噸。
 
  (三)從事北大西洋長鰭鮪作業漁船,每船漁獲限額為二五○公噸。
 
  (四)與南大西洋長鰭鮪作業漁船共同使用大目鮪漁獲限額一、五○○公噸。
 
  (五)有關前二款之漁獲限額分配原則,本會漁業署為充分利用整體限額,得視各漁船至8月31日之漁獲狀況,再予調整各漁船之漁獲限額。
 
  (六)每船每月大目鮪之意外漁獲量不得超過主漁獲(長鰭鮪)百分之十。
 
  (七)不得赴南大西洋捕撈長鰭鮪。
 
六、從事南大西洋長鰭鮪作業之漁船,其限制條件如下:
 
  (一)以2002年經本會漁業署核准在南大西洋從事長鰭鮪作業,且未違反本會2001年12月14日(九○)農漁字第九○一三三○九○三號令「2002年我國漁船赴大西洋從事捕撈鮪旗魚類及運搬作業船注意事項」規定之漁船為限。
 
  (二)每船每月大目鮪之意外漁獲量不得超過主漁獲(長鰭鮪)百分之十。
 
  (三)不得赴北大西洋捕撈長鰭鮪。
 
七、意外漁獲劍旗魚、黑皮旗魚、紅肉旗魚之限制條件如下:
 
  (一)北大西洋劍旗魚意外漁獲總限額為三一○公噸,由獲准赴北大西洋作業之漁船平
均使用。
 
  (二)南大西洋劍旗魚意外漁獲總限額為九二五公噸,由獲准赴南大西洋作業之漁船平
均使用。
 
  (三)黑皮旗魚意外漁獲總限額為二四三公噸,由獲准赴大西洋作業之漁船平均使用。
 
  (四)紅肉旗魚意外漁獲總限額為一五三.一公噸,由獲准赴大西洋作業之漁船平均使用。
 
  (五)有關前四款之單船漁獲限額俟核准作業船數確定後,由本會漁業署另行公告。
 
  (六)本會漁業署為充分利用整體限額,得視各漁船至8月31日之漁獲狀況,調整各漁船之漁獲限額。
 
  (七)作業漁船意外漁獲黑皮旗魚和紅肉旗魚,如捕獲時魚體仍存活著,須予以釋放,並將其釋放量填報於漁獲量速報表。
 
八、前點漁獲限額計算期限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且均為未經加工處理之重量,換算比率如附件二,若國際漁業組織另有規定變更時,由本會另行公告。前項漁獲限額限於在2004年2月28日前申報漁業證明書,逾期不再受理。
 
九、作業漁船及漁獲物運搬船於作業期間除應遵守「漁船及船員在國外基地作業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船長應填寫作業情形紀錄表及漁獲速報表。
 
  (二)作業漁船意外漁獲黑皮旗魚和紅肉旗魚,須在作業情形紀錄表及漁獲速報表填報(五度方格內)捕獲存活和死亡之漁獲重量及尾數。
 
  (三)船主應於每月5日前(遇假日順延),以電傳書面(如附件三)向鮪魚公會確實速報上月漁船在大西洋捕撈之漁獲及已轉載之重量(全魚重,單位公斤)及尾數,惟當有漁獲限額之魚種總漁獲量達總限額量百分之八十時,為即時掌握整體漁獲資訊,避免總漁獲量超出限額,船主應於每週一上午向鮪魚公會填報上週之漁獲速報表。但漁船捕撈黑鮪時,應當日以電訊通報捕撈黑鮪之尾數、每尾重量(以公斤為單位,未去頭去肚之重量為準),體長(下顎尖端至尾叉長)及捕撈時船位,船主應於次日(遇假日順延)將前述資料以書面資料(如附件四)送鮪魚公會彙整函送本會漁業署(南部辦公室)備查。
 
  (四)漁船應停止捕撈已達限額之鮪、旗魚類,如再有捕獲時,應全部拋回海中,並將丟棄量填報於漁獲量速報表及作業情形紀錄表。
 
  (五)黑鮪、大目鮪、黃鰭鮪最小魚體限制分別為六‧四公斤、三‧二公斤、三‧二公斤;劍旗魚最小魚體限制為十五公斤或下顎尖端至尾叉長為一一九公分、黑皮旗魚最小魚體限制為下顎尖端至尾叉長二五一公分,紅肉旗魚最小魚體限制為下顎尖端至尾叉長一六八公分(如附件五),如有捕獲較上述限制為小者,應即拋入海中,不得持有,並將丟棄量填報於漁獲量速報表。
 
  (六)漁船於進港及完成作業銷售魚貨之二個月內,船主均應將作業情形紀錄表及魚貨銷售資料即送請本會漁業署(南部辦公室)備查。
 
  (七)漁船應全程維持監控系統正常運作,且須於2003年12月31日前,完成設定以自動非人為操作的方式(Message report),每天傳送一次船位至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以下簡稱對外漁協)。
 
  (八)漁船因作業需要,變更作業洋區至其他洋區作業時,其監控系統仍需維持正常運作,並依前款規定回報船位至對外漁協。
 
 
瀏覽蹤跡:   首頁政令法規2003年赴大西洋從事捕撈鮪旗魚類漁船及漁獲物運搬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
Стройэкогальваника - строительное проектировани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