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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入WTO後,台灣養殖業發展的基本策略
台灣在加入WTO後,養殖漁業因為受到強大的國外水產品進口的壓力與對產業發展的衝擊,實有必要採取一些因應措施,而這些措施必需掌握下列的基本策略:
(一)養殖發展必需與環境和諧共容
由於過去的養殖涉及池塭排放廢水(含池魚的排泄物以及大量未被吸收而溶入池塭的飼料氨態氮污染物),而造成水域環境的污染。此外,高密度養殖生物容易罹病,必需大量使用化學藥物,結果不但造成養殖水產品藥物殘留的衛生問題,藥物殘留於水域也會導致野生族群基因的污染。此外,前已述及,養殖池的開闢嚴重破壞沿岸河口水生物棲息環境與育成場所,而造成天然漁業資源的枯竭。因此,目前世界養殖發展的潮流除了要考慮利潤外,如何與環境和諧共存,更要優先考量。
(二)養殖發展需以永續經營為首要目標
就生態保育的立場,現今世界潮流都在倡導推行生物多樣化的宗旨,而多樣化除了物種之多樣化保種外,其精神著重在生物之永續經營與利用。有鑑及此,養殖業乃生物多樣化利用之範疇,自然便考量到養殖漁業的永續開發與利用,因此,發展養殖之同時,要兼顧保種、選種、育種工作,以確保生物種原,進而生生不息的妥善運用。
(三)養殖發展應以策略聯盟為運作架構
養殖產業包括繁殖、育苗、養殖、飼料、餌料生產、運銷、加工、貿易以及各相關週邊產業等,早已建立垂直分工體系,惟尚未加以橫向並聯整合,以便做到利潤共創共享的大格局。另一方向,除了前述產業的聯盟外,產、官、學界之間以及產、銷機構之間的策略聯盟也應予一併考量,以迎接新的挑戰。
(四)養殖產品市場的拓展應以市場為導向
台灣長久以來養殖水產品的市場,一向是以生產為導向,可以說是沒有計畫或限制的生產,以致發生供過於求魚價慘跌的現象,乃至於戕害養殖產業的發展。為因應WTO與國際間的競爭,則必需調整為市場或消費者導向,才能有效的開發國際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