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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02 九月 2015 分類:政令法規
列印

一‧前言 

 
  近年來,遠洋漁船的作業漁場,因各國紛紛宣佈200浬經濟海域而備受侷限,近海漁業的資源也受囿於工業廢水等污染問題,導致漁業的經營日益困難,因此,世界各國莫不汲汲於養殖事業之發展。然而,台灣養殖漁業這幾年也因病害問題及環保意識的高漲而舉步維艱,何況台灣在加入WTO後,水產品勢必面臨國外市場之強烈競爭壓力。養殖業面對這些危機,如何研擬具體有效的因應措施,以突破難關、化解困境,仍係漁業產、官、學各界當前應該共同省思的方向與急待解決的首要課題。 
 
二‧發展養殖漁業的重要意義
 
  發展水產養殖就許多層面而言,具有下述重要的意義: 
  (一)在資源再生方面-由於海洋資源的枯竭,以及200海浬經濟海域的限制,發展水產養殖便成為資源再生的有效途徑。 
  (二)在生態保育方面-應用保種、選種、育種等養殖科技,為生態保育工作的不二法門。 
  (三)在糧食供應方面-除可提供國人最物美而又價廉的動物性蛋白源外,另可提高我們糧食的自給率。 
  (四)在土地利用方面-一則可發揮沿海低產土地旳經濟效用,另則可促進農業資源的合理分配。 
  (五)在經濟發展方面-首先可以繁榮農村經濟,其次可以帶動週邊產業如:飼料、養殖機械及運輸業等之發展,進一步能夠平衡國際間貿易的逆差。 
  (六)在農村社會方面-不但可以促進農村社會之安定,提高農民生活水準,更可以繁榮農村經濟。 
  (七)在科技外交方面-精湛的水產養殖技術,有利於技術援外工作的推展,從而提升國際地位,為實質外交另闢一條嶄新的路。 
 
  水產養殖對國家社會之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 
 

  
 
三‧現階段台灣養殖發展所面臨的問題 
 
  台灣近10年來,由於養殖管理的紊亂、水質環境的污染、國外市場的入侵、養殖成本的提高以及養殖產銷的失調等,導致養殖發展停滯不前。茲就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臚列如后: 
 
(一)水土資源不當利用,養殖管理難以步上軌道,造成養殖產業發展的脫序現象 
 
  台灣地區目前約有40,000公頃位於地下水管制區之魚塭大都未取得合法養殖登記證,非法經營的結果,漁政單位根本無法有效掌握養殖業者之養殖魚種、放養量、飼料使用情形、疫病狀況、用藥情況、收成與銷售通路等,致使得養殖基本資料無法建立更遑論養殖輔導工作。 
 
  此外,內陸養殖用水必需先申請水權,而位在地下水管制區者,其申請條件有所規範,致使部份業者因水權取得不易而違規抽用地下水。另在沿海養殖魚塭,由於業者不敢使用有污染之虞的地表水,乃紛紛違規大量抽用地下水而導致地層下陷、海水入侵及土地鹽化等嚴重社會問題(表2)。 
 
(二)病害問題尚未解決,影響產業的正常發展 
 
  由於高密度養殖、老舊池塭的不良養殖環境以及週邊水域的嚴重污染,使得台灣重要養殖魚蝦貝類常發生病害疫情,而影響養殖經營效益,例如:1988年,台灣草蝦感染病毒而發生大量死亡,徹底打擊此項養殖產業。至於其他魚貝類如:虱目魚、石斑魚、鰻魚、文蛤、牡蠣等也每年都感染程度不一的病害而導致養殖利潤的損失。就連台灣最近新興的養殖種類-白蝦與海鱺,也都發生類似病害侵襲的情形,使得產業的發展蒙上一層陰影。 
 
(三)養殖經營成本不斷提升,導致養殖收益下滑,產業發展從而受阻 
 
  多年來,台灣工業持續的發展與經濟不斷的成長,造成勞工工資、土地及其他相關設施、材料費用的攀升,導致養殖成本的增加而影響養殖利潤,產業經營也就日形困難(圖2)。 
 
(四)養殖產業對生態環境與沿岸資源造成相當大的衝擊與破壞 
 
  台灣沿岸溼地,大多被開墾為虱目魚及蝦類養殖池塭,導致沿岸生態系原來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諸如:良好的攝餌場所、棲地、保護海岸、防控洪水、抑制水的沈澱及污水處理等功能盡失。此外,潮間帶可供應餌料與掩蔽物,是許多稚魚、貝的育成場所,這些稚魚、貝長大後,即成為優良的沿岸或近海漁業資源。 
 
  另一方面,台灣養殖漁業長久以來一直被詬病為地層下陷、農地及地下水鹽化與水質污染之原兇(表3)。養殖排放水不但污染沿岸水域,也威脅水產品的衛生安全。反之,工業廢水也會污染水產品品質與衛生。因此,養殖事業與生態環境的和諧共存,便成為未來產業發展的重要前題。 
 
(五)國內市場受侷限,國外市場競爭激烈 
 
  由於國人生活水準提高,對消費水產品多樣化的要求也愈趨重視,加之,國內消費量有限,因此,拓展外銷便成為養殖產業發展的必經途徑。惟近年來,台灣在國外的水產品市場,因為其他國家的競相角逐,外銷管道因此日漸萎縮,其中,鰻魚產業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向居我國外銷水產品首位的鰻魚,在1993~1994年間,外銷日本市場因中國大陸的積極投入而遭受嚴重的挫敗(表4)。因此,如何克服拓展外銷之困境,乃係養殖發展當務之急。 
 
(六)養殖產銷失調且銷售管道不通暢,魚價波動起伏俱烈導致魚賤傷漁的不良後果 
 
  多年來台灣養殖由於缺乏健全的管理體系,致使養殖查報系統未能落實,同時,養殖產量與市場消費量都欠缺確實與快速的資訊,往往造成供過於求的現象而使得魚價偏低。偶而,養殖期間遭逢病變或天然災害,則生產量驟減的結果,同樣會引發產銷失衡現象。此外,銷售管道被少數的中盤商所操控,常有壟斷市場與破壞魚價的不良後遺症。 
 
(七)養殖環境丕變,產業嚴重外移 
 
  最近幾年,台灣受到整體養殖環境的惡化、水質污染、經營成本提高,以及國外強大的競爭壓力,許多業者都紛紛出走東南亞,尤其是中國,由於生活習慣、文化語言相近,又有低廉勞工與廣大而低價的土地可資利用,使得中國成為台商產業外移的首要對象。如此一來,養殖產業的外移與未來中國養殖產品的反傾銷是乃台灣養殖永續經營的一大隱憂。 
 

四‧加入WTO對台灣養殖業之衝擊及因應之有利條件
 
  台灣在加入WTO後,養殖產業勢將遭受嚴重的衝擊,但相對的,既然台灣擁有舉世矚目的「養殖王國」雅號,自然有其因應的一些有利條件,茲分別闡述如下: 
 
(一)對養殖業之衝擊 
 
1.台灣在加入WTO後,因削減關稅與貿易管理措施以提高市場准入程度後,勢必導致水產品進口量的增加以及國產水產品產量之減少與產值降低。 
2.水產品中魚類之替代性較高,進口魚類多屬海洋捕撈魚種,國內市場較能接受。 
3.在關稅大幅調降後,吳郭魚、虱目魚、鱸魚、烏魚、鯉科魚類及鯛科魚類等大宗養殖魚類將面臨國外市場強大的壓力。 
 
(二)台灣因應WTO之有利條件 
 
1.台灣擁有種苗生產的豐富經驗與高超技術,從種魚、仔魚、稚魚、成魚、銷售等階段的垂直分工以及餌料生物,輪蟲、橈腳類等也有專門之生產業者,此外,亦有魚卵、魚苗及成魚之仲介商,更有一些週邊器材之業者而形成分工細、結構強的生產陣線,極富市場保衛戰的實力。 
2.國內民眾對水產品消費趨向高級化、品質化之活鮮魚貨,國內業者不受時間、氣候條件限制,擁有迅速提供給水產品之優越條件。 
3.有些水產品如蟳、牡蠣、文蛤及九孔等在品質或食用習慣上,國內產品較具競爭力。 
4.由於各產業對水土資源的競爭使用,將使魚塭面積減少,生產壓力因此得以舒緩。 
 

五‧加入WTO後,台灣養殖業發展的基本策略
 
  台灣在加入WTO後,養殖漁業因為受到強大的國外水產品進口的壓力與對產業發展的衝擊,實有必要採取一些因應措施,而這些措施必需掌握下列的基本策略: 
 
(一)養殖發展必需與環境和諧共容 
 
  由於過去的養殖涉及池塭排放廢水(含池魚的排泄物以及大量未被吸收而溶入池塭的飼料氨態氮污染物),而造成水域環境的污染。此外,高密度養殖生物容易罹病,必需大量使用化學藥物,結果不但造成養殖水產品藥物殘留的衛生問題,藥物殘留於水域也會導致野生族群基因的污染。此外,前已述及,養殖池的開闢嚴重破壞沿岸河口水生物棲息環境與育成場所,而造成天然漁業資源的枯竭。因此,目前世界養殖發展的潮流除了要考慮利潤外,如何與環境和諧共存,更要優先考量。 
 
(二)養殖發展需以永續經營為首要目標 
 
  就生態保育的立場,現今世界潮流都在倡導推行生物多樣化的宗旨,而多樣化除了物種之多樣化保種外,其精神著重在生物之永續經營與利用。有鑑及此,養殖業乃生物多樣化利用之範疇,自然便考量到養殖漁業的永續開發與利用,因此,發展養殖之同時,要兼顧保種、選種、育種工作,以確保生物種原,進而生生不息的妥善運用。 
 
(三)養殖發展應以策略聯盟為運作架構 
 
  養殖產業包括繁殖、育苗、養殖、飼料、餌料生產、運銷、加工、貿易以及各相關週邊產業等,早已建立垂直分工體系,惟尚未加以橫向並聯整合,以便做到利潤共創共享的大格局。另一方向,除了前述產業的聯盟外,產、官、學界之間以及產、銷機構之間的策略聯盟也應予一併考量,以迎接新的挑戰。 
 
(四)養殖產品市場的拓展應以市場為導向 
 
  台灣長久以來養殖水產品的市場,一向是以生產為導向,可以說是沒有計畫或限制的生產,以致發生供過於求魚價慘跌的現象,乃至於戕害養殖產業的發展。為因應WTO與國際間的競爭,則必需調整為市場或消費者導向,才能有效的開發國際市場。 
 

六‧加入WTO後,台灣水產養殖發展的因應措施
 
  面對台灣加入WTO後,水產相關機構,尤其是漁政單位有必要儘速研擬週全的因應措施,而養殖業者在經營管理方面也應有所調適,同時,更需要產、官、學共同合作、分工與協調,才能有效的降低加入WTO後的衝擊,進而才有希望確保養殖產業的永續經營。 
 
(一)在生態環境上 
 
  過去由於國人普遍缺乏資源永續利用的觀念,在沿岸溼地濫墾魚塭破壞魚蝦貝類棲地環境,造成漁業資源的嚴重損傷,此外,魚塭超抽地下水所導致的地層下陷更對社會造成傷害。今後漁業發展朝向「全球化」、「自由化」政策之同時,必需兼顧與生態環境的和諧與平衡。有關的具體措施如下: 
 
1.為符合適正的魚塭養殖面積,漁政單位已計劃逐年將之減至3萬公頃,調整淡海水養殖比例為4:6,並將全台規劃為50個養殖漁業生產區。 
2.加速養殖生產區淡、海水源供應及進、排水路和聯外道路與集貨、包裝場等公共建設,以營造優質生產環境。 
3.開發養殖專用區地下水淡水水源,設置公井取代私有水井,並加強循環水養殖推廣,以建立有效的養殖用水管理體系。 
4.檢討沿岸12浬漁業活動之規範,將淺海貝類養殖與外海箱網養殖比照魚塭納入管理,以建立完整漁業行政管理體系,並計畫以300公頃海域2000個箱網為目標。 
5.有效運用養殖魚塭地理資訊系統,落實放養量查報工作。 
6.強化漁業組織體系及危機處理機能,創造安全經營環境。 
7.發展休閒養殖漁業,輔導養殖業朝多元方向經營,促使養殖漁業變成結合生產、生活與生態的產業。 
 
(二)在生產科技上 
 
  揆以當今社會經濟環境的轉變,漁業人口外流,漁村勞力缺乏,水產品市場狹小,生產成本高居不下,更因貿易自由化與國際化,將有更多廉價的水產品開放進口,侵蝕國內市場,再加上東南亞地區養殖漁業發展之壓力,我養殖水產品外銷競爭力,勢必日趨薄弱。今後,除有賴中央從整體觀點考量水產養殖在經濟、社會及文化等層次的關聯性,予以適度保護外,如何培埴具備競爭力且能自立的養殖業,將是我們面臨的最大挑戰。因此,釐定具有前瞻性及策略性的科技研發措施,乃係刻不容緩的首要工作: 
 
1.運用生物技術開發經濟養殖種類之耐寒、抗病與成長快品系,同時研發簡易且快速的水產防疫技術,並配合相關法規,以有效防範疫病入侵。 
2.發展陸上培苗、海上養成之分段式養殖模式,以減少颱風及溫度驟變等危害生產經營之風險。 
3.養殖魚種區隔的種類或新品種的養殖,使養殖產品與國外進口魚種不致雷同,以減少競爭。 
4.加強養殖生產自動化技術與設備之研發,提昇產業經營層次。 
5.創新養殖技術,生產高品質水產品並降低生產成本,以滿足產業經營管理需求。 
6.籌設優質水產種苗、觀賞魚及海鱺生產專業區。 
 
(三)在推廣產銷上 
 
  水產品市場自由化為台灣加入WTO必然之趨勢,水產貿易勢將面臨強烈之競爭壓力與嚴峻考驗。而且,國際上對品質的要求將更為嚴苛,譬如:ISO 9000 之品保制度、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HACCP)等國際間已逐步實施。台灣加入WTO後,自然也不能例外,因此,建立優質水產品,樹立國產本土化品牌形象,穩定並提高水產品附加價值、開拓多元運銷通道,以及拓展國外市場,應該是未來產銷努力的重點方向: 
 
1.建立水產品牌與促銷推廣體系 
  (1)建立沿岸海域水污染及養殖產品衛生品質之監測預警及檢測體系,以確保養殖生物健康及產品之品質與衛生。 
  (2)研訂優質養殖漁產品之認證標準及品牌制度,配合各國對進口水產品衛生品質之要求。 
  (3)輔導生產符合「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HACCP)」規範之高品質水產品。 
  (4)強調生鮮、高品質、衛生、安全及附加價值高之加工產品之生產策略,以彰顯本土與國外進口產品及市場之區隔。 
 
2.建立調節魚貨穩定魚價機制 
  (1)運用電子商務系統,建立宅配及網路行銷通路,廣設直銷據點,縮短行銷流程。 
  (2)進行策略聯盟,籌設大型物流中心,以調節產銷。 
  (3)建構養殖漁業產銷資訊查報機制,建立產銷預警系統。 
  (4)妥善應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及漁產平準基金,以穩定產銷。當魚價跌至直接生產成本時,宜採必要之價格穩定措施。 
  (5)建立消費者導向與市場導向機制,以掌握國內外市場脈動與消費者偏好趨勢。 
 
3.創新行銷通路 
  (1)規劃產、製、銷一貫作業之生產專區,以降低生產成本,促進經營效率,來強化國際競爭能力。 
  (2)加強宣導促銷水產品活動,讓國人由認識水產品開始,逐漸接受並養成消費習慣,以建立國人魚食文化。 
  (3)輔導生產者與現行通路業者加強合作,建立具特色之行銷據點,以暢通運銷管道。 
  (4)推動漁產品與顧客為主的整合行銷。 
 

七‧台灣對中國大陸養殖水產品進口對應之道
 
  近年來,中國大陸水產養殖發展極為快速,在1998年產量已達2,700萬噸,佔全世界養殖總產量的70%。反觀台灣這幾年一直維持在25~30萬噸之譜,兩者相較真有天壤雲泥之別。然而因地緣關係,養殖種類卻有很多雷同之處,如果這些大陸產品刻意銷售來台,勢必造成市場競爭上的強大壓力,這一點,台灣必需事先加以防範並採下列「五化」對應策略: 
 
  (一)生產「優質化」產品-台灣擁有養殖高超技術與豐富經驗,有能力生產優質產品。 
  (二)生產「高價化」產品-台灣可以養殖高價位或新的品種,來彌補生產成本高的缺點。 
  (三)生產「區隔化」產品-台灣可以養殖中國大陸所缺少或沒有甚或不養的品種,期使產品區隔化以避免同類品之競爭。 
  (四)生產「生鮮化」產品-因時空區隔,台灣可快速供應生鮮高品質水產品。 
  (五)生產「衛生化」產品-台灣應訂定水產品品質與衛生檢疫較嚴格的標準,大陸產品短期內若無法達此要求,便可作為進口的關卡。 
 
  中國大陸每人每年消費漁產品約為台灣的一半左右,因此,尚有很大的消費發展空間,如能把握上述因應對策,兩岸在比較「品質」與「衛生」的前題下,台灣似乎不必太過緊張,如此只有徒增困擾自亂陣腳而已。 
 
八‧結語
 
  近幾年,生物技術在水產養殖上的應用成果,例如:多倍體魚的誘發,抗寒與成長基因的轉殖,預防病毒的疫苗生產等,不但是養殖研究上的重大突破,而且實質提高養殖效益。另外,超集約養鰻技術的開創,自動循環過濾系統的研發以及外海箱網養殖技術之確立等,除可降低生產成本及生產高品質養殖魚種外,也適時舒緩因超抽地下水所導致地層下陷的社會負擔,就合理調配運用有限的國家水土資源而言,具有正面意義。因此,現今的水產養殖,可以說已由早期的傳統生產型漁業演進為科技掛帥型漁業。換言之,養殖漁業也由以往的勞力密集轉變為技術密集,而過去一昧注重生產的觀念,也逐漸調整為對品質的要求以及社會成本與環保意識的考量。今後的計畫生產,應以「市場導向」取代傳統的「生產導向」,以產、製、銷一貫的作業方式,產、官、學的策略聯盟甚至擴大與其他農業結盟,以發揮整體管理經營的模式。 
 
  我們的社會正面臨轉型期,不可諱言的,工商業已成為發展的重心,而原有農業經濟卻逐步式微了。然而,無論時代如何變遷,科技如何發達,「民以食為天」依然是亙古不變的定律,而農、林、漁、牧仍舊為立國的根本。工業固然重要,但農、漁業亦不容忽視,彼此之間非但不衝突,反而更要相互配合,相輔相成。過去長久以來,我們的農、漁業孕育了工業的成長與發展,如今正需要工業來保護甚或回饋農、漁業,以促使我儘早邁入現代化與國際化國家之林。如政府能在養殖漁業政策、科技、產銷及保育上有效落實前述各項因應措施,則斯業勃興指日可待,既有助於解決加入WTO後的養殖困境,復有利於養殖事業的永續發展。 
 
  以台灣優良之天然條件,漁業尤其是水產養殖業仍具發展潛力,相信在水產界各行各業共同合作努力下,並配合現有之基礎,必能突破逆境、開創新局,達到生產、生態與生活等"三生"的宗旨。
〈摘錄自農政與農情第1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