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廈門晚報
(記者翁華鴻通訊員鄭伯堅)6月9日,一票來自冰島、共計46.2噸的凍多春魚籽在廈門口岸上岸。按照“中國冰島自由貿易協定”相關規定,廈門海關為該批貨物辦理了稅收優惠,共為企業減免關稅5.3萬元。
據悉,這也是2014年7月1日中冰自貿協定正式實施以來,福建省首票享受該稅收優惠的貨物。“幸虧審單關員及時發現,為我們節省了一大筆稅款!”提及這個“小插曲”,廈門東海洋水產品有限公司報關負責人小蔡感慨說。
當日上午,廈門東海洋水產品有限公司向廈門海關申報進口上述貨物。但由於企業是第一次進口原產自冰島的貨物,申報時並未將原產地信息特意列明,導致該批貨物險些無法享受稅收優惠。
廈門海關人士提醒進出口企業,在辦理海關進口手續時應注明原產地信息,否則無法享受各類框架協議帶來的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