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檢查日報 林世鈺
前段日子,全家人到阿拉斯加度假。這個遠離美國本土的州,人煙稀少,平均每平方公里才居住1.2個人,但是魚類資源豐富,在岸上經常看到有人釣到大比目魚、三文魚等。這些魚兒身形碩大,讓人稱奇。
某天飯後,我們在海邊漫步。只見一個老外在垂釣,一會兒工夫,他就釣上來一條魚。我們走上前去,正想問他是什麼魚,沒想到人家迅速把魚扔回海裡了。一問,原來這條魚的長度小於當地法律規定。突然想起前年剛來美國時,我在大西洋沿岸也遇到過同樣的事情——一個老外把好不容易釣到的魚扔回海裡,因為新澤西州法律規定,釣到長度小於12英寸的魚必須放生,否則違法。當時這件事把我震撼了半天,咱們中國人覺得“不涸澤而漁,不焚林而獵”已經很人道主義了,但是老美做得更強硬周到。
在國內時,不少親戚和朋友都很喜歡釣魚,某天興趣一來,拿起魚竿,隨便找個地方,天地之大,河湖之廣,任我垂釣。
但在美國可不是這樣,釣魚也是有“釣法”的。聯邦法律中,《魚類和野生生物協調法》《瀕危生物物種法》《漁業保護和管理法》《漁業和野生生物保護法》和《美國漁業促進法》等對漁業活動進行規範。按照《瀕危生物物種法》的規定,美國國務院成立了瀕危委員會,對美國1400多種(魚類占470餘種)瀕危生物物種進行滅絕(包括野生滅絕)、極危、瀕危、易危、低危五個等級的界定。具體到釣魚,該法對辦理釣魚證、適量繳費、限制垂釣漁具、限制垂釣魚類的品種、數量、尺寸,限制帶走垂釣漁獲的品種、數量、尺寸等作出具體規定。
此外,各州出台保護瀕危魚類的法律法規:在加州,釣的魚如果要帶走,金槍魚每人限制為5條,大頭魚限制為10條,比目魚22英寸以上才能帶走;在德州,白鱸魚每人帶走的上限為25條。
所以釣魚之前,還要學會辨認魚,否則一不小心就違法了。如何學會辨認魚呢,你放心好了,在辦理釣魚執照時,工作人員會送你一本釣魚指南手冊,上面有很多圖片和說明文字。
我認識的一個紐約大學教授很喜歡海釣,他家的餐桌上,幾乎每天都有魚肉。他告訴我,如果帶走的魚數量或者尺寸不合乎法律規定,一旦被漁業警察發現,就要罰款甚至坐牢,所以每次出去釣魚他都帶著尺子量尺寸。
各州關於釣魚的法律法規會進行調整,比如帶走的魚的尺寸、限釣的魚的種類等。以前加州規定帶走的斑點鱸魚是12英寸,後來調整為14英寸。在美國,釣個魚可沒那麼簡單,裡面的法律含量大著呢,所以釣魚之前必須要仔細查看當年的法律法規,否則釣了不該釣的魚,就要付不該付的學費。
釣魚需要事先辦理釣魚執照。執照在漁具店就可以辦理,有效期一年,本州居民要繳納20至50美元費用,外州或者外國居民就貴多了,一般要100多美元,這筆錢用於漁區建設和資源保護。上面這筆錢僅僅用於釣淡水魚和海魚,如果要捉螃蟹、龍蝦、海參、海膽、河蚌等,必須另行付費後增加項目,按照要求及時登記。
千萬別以為釣魚僅是個人休閒活動,沒人管,美國有專門的漁業警察,經常會不定期地在岸邊和海上巡邏,如果發現有人無證釣魚或有其他違規之舉,就會進行罰款等處罰。比如在密蘇里州,如果你無證釣魚,本州居民罰137美元,非居民罰160美元。魚數和尺寸超限,第一條魚罰款110美元,然後多出的每條加罰10美元。除罰款之外釣魚證也可能被吊銷,甚至要上法庭,坐牢。
正因為法律規定嚴格,所以美國人一般都自覺守法,如果釣了不該釣的魚,立刻扔回海裡,而不是偷偷帶回家。
美國喜歡休閒釣魚的人很多,目前大約有4000多萬。在大西洋沿岸,經常可以看到老美拖家帶口在海釣,其漁具之複雜,聲勢之浩大,讓自小看慣溪邊小釣的我瞠目。很多時候,釣了半天,他們的桶裡仍然空空如也。問其感受,人家樂呵呵地回答:Just enjoy fishing。
這也讓我明白,為什麼關於釣魚的法律能在他們心里扎根,這也許和他們本身的人生態度有一定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