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國水產養殖網綜合
挪威外交部國務秘書Tone Skogen與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總幹事Jose Graziano da Silva於智利舉辦的2015年“我們的海洋(Our Oceans)”會議簽訂合作協議,尋求提高小型漁業對糧食安全及永續生計的貢獻,預計使用180萬美元經費執行“為糧食安全和根絕貧困落實永續小型漁業自願性準則(SSF guidelines;以下簡稱小型漁業準則)。”
Skogen國務秘書表示挪威政府很驕傲能為強化小型漁業作出貢獻,為今代及後代子孫創造工作、提供糧食安全及保護海洋資源。全球糧食安全為挪威的優先事項的一,健康的海洋生態系及永續和負責任利用是海洋持續供應糧食的要件。 Silva總幹事強調透過與生態系平衡兼容的永續漁撈作法,小型漁業能為增長中的人口生產健康食物,扮演重要角色。
挪威和FAO的合作將加強小型漁業準則,Silva總幹事表示落實小型漁業準則有助於提高小型漁業對糧食安全及根除飢餓的貢獻,但必須在地方和國家層級上穩固札根,與區域和國際政策及策略有堅強連結。
小型漁業準則係由FAO漁業委員會於2014年通過,計120國派員參與該準則的研議過程,與會者包括政府代表及小型漁民及勞工組織代表等超過400人。該準則為FAO藍色成長倡議的一部分,該倡議旨在恢復海洋及濕地的潛力,透過通過負責任及永續作法調和經濟成長、糧食安全及水生資源的保育。
根據FAO,直接依賴捕撈漁業的人當中約90%從事小型漁業,許多小型漁民自主管理,漁獲供自家食用,在其小區販賣多出的漁獲。他們具備經濟和社會功能,提供糧食安全及工作機會,同時支持其小區的生計。為支持及強化前述貢獻,合作協議的經費將用於下列4個主要範圍:
(一)意識
透過知識產品(knowledge products)及推廣活動使政府和利益相關者知曉SSF準則,進而了解該準則的原則與條文並加以應用。
(二)加強“科學與政策互動層面”(science-policy interface)
FAO挪威辦事處將確保區域及地方政策結合小型漁業準則的原則,並確保政府加強小型漁業產業的政策架構。
(三)能力建構
強化能力及建立制度機制,以落實小型漁業準則及改善小型漁業生計。
(四)協調與監測
促進利益相關者間的協調及建立監測系統,以促進有關執行小型漁業準則的經驗交流及所學教訓。
來源: The Fish Site網站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