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管理法於今年2月4日公布,該法為未來海岸地區之保護、復育、災害防治、開發使用及管理之主要依據。內政部已於本(8)月4日公告「海岸地區範圍圖」,正式劃定該法適用範圍,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積極配合中央政策,依法將於104年8月26日起至104年9月25日止,於本市16個區公所及鳳山行政中心(2樓海洋局)公開展覽「海岸地區範圍圖」,歡迎民眾前往指定地點參閱。
海洋局表示,高雄市身為海洋首都,海岸線計65公里,包括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永安區、彌陀區、梓官區、橋頭區、楠梓區、左營區、鼓山區、鹽埕區、苓雅區、前鎮區、小港區、林園區及旗津區等16個公所管理之行政轄區,皆位於海岸管理法適用範圍內,該局表示本次公開展覽除於海洋局供民眾參閱外,也可就近至上述16個公所查詢,另海洋局亦將「海岸地區範圍圖」置於該局網站之最新消息供民眾點閱(網址:http://kcmb.kcg.gov.tw/index.php?idn=241)。
海洋局王端仁局長指出,海岸管理法已立法通過,內政部依法將於兩年內完成制定整體海岸管理計畫,預期對整合海岸管理,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將產生關鍵性影響,高雄市政府除持續積極配合中央制定海岸管理法相關子法外,也歡迎關心本市海岸地區未來發展之民眾,至海洋局及沿海16個區公所詳閱了解公開展覽之「海岸地區範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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