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海洋暨漁業部長蘇西(Susi Pudjiastuti)今(27)日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指控7艘臺灣漁船在巴布亞島海域非法捕魚案,漁業署表示,該等漁船皆未接近印尼所指稱海域,蘇西部長之指控並非事實,將循外交管道向印尼政府抗議,倘印尼政府掌握具體事證,請提供我方參考查證。
漁業署表示,印尼政府所指控之7艘臺灣漁船皆為我國核准赴太平洋作業之遠洋漁船,且本年均與帛琉進行漁業合作,依據我國掌握之本年度船位資料顯示,這些漁船均無進入印尼EEZ作業情形(詳如附圖)。印尼政府宣稱由「全球漁業觀測站」(Global Fishing Watch)查獲該等漁船在巴布亞島海域非法捕魚,漁業署使用該網站查看這7艘漁船的航跡,也沒有發現該等漁船有進入印尼EEZ跡象,印尼政府的指控,與事實有明顯差距。印尼政府未向我國求證即對外公開指控我國漁船非法捕魚,嚴重影響我國形象,且所控並非事實,將循外交管道向印尼政府抗議,倘印尼政府掌握相關具體事證,可提供我方參考查證。
漁業署另表示,為強化我遠洋漁業管理,有效在第一時間遏止防杜非法漁業行為,已於本(106)年2月成立漁業監控中心,24小時派員輪值監控,即時掌握漁船作業訊息,倘漁船船位、航行軌跡顯示有未經核准進入他國專屬經濟水域(EEZ)且疑似作業之情形,即會立即通知船長及船主儘速駛離,並持續監控追蹤,倘該船遲未駛離且航跡顯示有作業跡象,則依法予以核處。本年度已查獲2艘漁船未經核准進入他國EEZ作業,業依遠洋漁業條例,分別核處100萬及200萬元罰鍰,落實執法決心,讓守法的大多數漁民有公平的作業空間,俾產業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