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漁業發展基金獎勵優良漁業出版品要點」,鼓勵出版事業機構、團體及個人出版優良漁業出版品,以增進國人認識漁業及推廣漁業文化。本(104)年度預定自10月份起,受理漁業相關出版品提出申請,歡迎各界踴躍投件!
傳播漁業新知,傳承漁業文化
漁業署表示,臺灣漁業產業發展歷史超過百年以上,激盪出豐富及多元漁業文化,出版品在傳播新知及傳承文化方面的地位不可抹滅。為了獎勵出版者發行優良漁業出版品,凡屬我國經合法登記之出版事業機構、學術團體、社會團體或農漁民(業)團體或我國國民,所出版的漁業相關,涵括專業書籍、休閒旅遊、漫畫、小說、童書以及網路出版品等,皆可依要點規定提出申請。經評審小組依三項類別進行審查,「持續發行的連續性平面」以及「單一之平面書籍或套書」出版品等二類,經評為第一等級者,可獲頒獎勵金新臺幣30萬元,第二等級獎勵新台幣20萬元;「網際網路或電子類」經評為最優良者,獎勵金新台幣25萬元,總計8項獎項的總獎勵金額達180萬元!
10月19日開始受理申請,請把握機會踴躍投件
漁業署說明,近4年獲獎的優良漁業出版品,包括期刊、圖鑑、海上休閒、魚食文化及小說等作品,已累計22件作品,本年度活動受理申請日期為10月19日至11月27日止,出版品需為103年11月至104年10月期間出版,敬邀相關團體與個人共襄盛舉,共同為臺灣漁業,留下珍貴紀錄。報名表請至漁業署網站(http:// www.fa.gov.tw/漁業法令/行政規則/漁業目/漁業發展基金獎勵優良漁業出版品作業要點)下載填寫。
聯絡人:黃鴻燕副署長
手 機:0920-0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