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 郭慶老 譯(駐日代表處經濟組副組長)
(漁業署漁業推廣第258期)
日本的鰻苗採捕制度
前言
日本有關採捕鰻苗之法令,主要包括「漁業法」、「水產資源保護法」及「都道府縣漁業調整規則」。日本為保護資源,依據其所定之「漁業法」第65條、「水產資源保護法」第4條及「都道府縣漁業調整規則」等規定,原則上禁止採捕鰻苗。但各都道府縣知事(縣長)限於試驗研究、教育實習或提供增養殖之目的,可特別核予採捕許可。另外,隨著2007年漁業法的修訂,鰻苗的採捕有可能被定位為許可漁業,且自2009年漁期起,各都道府縣擬重新檢討「漁業調整規則」。
一、 漁業法第65條(有關漁業調整之命令)(修訂後)
漁業法第65條之主要內容係指農林水產大臣或都道府縣知事為漁業取締及漁業結構調整,針對特定種類之水產動植物或特定之漁業方法,依農林水產省令或規則,得以公告規定禁止或許可。
規定事項如次:
(一) 有關水產動植物之採捕或處理之限制或禁止。
(二) 有關水產動植物或其製品之販賣或持有之限制或禁止。
(三) 有關漁具或漁船之限制或禁止。
(四) 有關漁業者之數量或資格之限制。
二、 水產資源保護法第4條(有關水產動植物之採捕限制等命令)(修訂後)
水產資源保護法第4條之主要內容係指農林水產大臣或都道府縣知事為保護培育水產資源,針對特定種類之水產動植物或特定之漁業方法,依農林水產省令或規則,得以公告規定禁止或許可。
規定事項如次:
(一) 有關水產動植物採捕之限制或禁止。
(二) 有關水產動植物販賣或持有之限制或禁止。
(三) 有關漁具或漁船之限制或禁止。
(四) 有關漏泄或遺棄有害於水產動植物之物或有害於其他水產動植物之水質污染之限制或禁止。
(五) 有關採取或除去水產動植物保護培育上所需物品之限制或禁止。
(六) 有關水產動植物移植之限制或禁止。
三、 都道府縣漁業調整規則之一例(修訂前)
※全長之限制
都道府縣漁業調整規則第25條係針對特定種類水產動物之採捕體長予以限制,例如:山鱒(12公分以下)、岩魚(12公分以下)、虹鱒(12公分以下)、鰻魚(13公分以下,依縣別不同,採捕全長限制亦
不同)、鯉魚(20公分以下),且規定不得持有或販賣違反該項規定所採捕之水產動物或其製品。
※增養殖用種苗之適用除外
第30條係有關水產動植物之種類或大小、水產動植物之採捕期間或區域、及使用之漁具或漁法之限制或禁止之規定,為供給增養殖用種苗所為之水產動植物之採捕,經知事許可者,得不適用該種苗採捕之限制或禁止。
※試驗研究等之適用除外
另外,第31條有關試驗研究及教育實習之水產動植物之採捕,經知事許可者,該試驗研究得不適用相關之限制或禁止規定。
四、 隨著2007年漁業法的修訂,預定創設之條文
※漁業之許可
第X條 經營次揭各項漁業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1項及水產資源保護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應取得知事之許可。 以採捕次揭水產動植物為目的之漁業:稚鰻(指體長13公分以下之稚鰻)
五、 有關「縣內產種苗之處理方針」、「有關縣內產鰻魚種苗供需要領」、「鰻魚種苗採捕許可方針及採捕許可申請」等法規
在各都道府縣所掌理之法規中,除「漁業調整規則」外,還設有「縣內產種苗之處理方針」、「有關縣內產鰻魚種苗供需要領」、「鰻魚種苗採捕許可方針及採捕許可申請」等法規,對許可之基準、採捕區域、採捕期間、漁法之種類、採捕數量等等均有詳細之規定。
日本的鰻苗輸出制度
一、輸出貿易管理令
※輸出之承認
輸出貿易管理令之第2條即規定輸出稚鰻等時,應遵照經濟產業省令所訂之手續辦理,獲得經濟產業大臣之承認後方可輸出。另外,又規定經濟產業大臣核發稚鰻輸出承認時,應先取得農林水產大臣之同意。
二、有關2007年度貿易管理令之運用
核發稚鰻輸出承認時,除依照上述「有關輸出貿易管理令之運用」外,自2007年5月1日起,還需依照下述規定辦理:
1. 適用地域:全域。
2. 適用品目:每尾重13公克以下之稚鰻。
3. 承認期間:每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止。
內水面漁業維護資源之義務
為保育鰻魚資源,規定各都道府縣的河川漁業協同組合(漁會)的組合員(會員)若要採捕鰻魚,該協同組合須負放流一定數量鰻魚之義務。
一、漁業法
※內水面第5種共同漁業執照
依漁業法第127條之規定,內水面第5種共同漁業,且該內水面適於水產動植物之增殖,若獲得該漁業許可、而若無增殖該內水面之水產動植物,則不得核發執照。
二、種鰻放流
(一) 在2006年,總共有38縣、509個河川漁業協同組合實施了種鰻放流。
(二) 河川漁業協同組合所實施的種鰻放流
結語
我國對於鰻苗之捕撈長期以來欠缺管理,因而無法掌握捕撈數量。近幾年由於饅苗價格高漲,每尾價格高者達50元,低者亦有十餘元,因而造成大肆捕撈,已有枯竭危機。政府似宜參照日本訂定相關採捕鰻苗之法令,雖毋需如日本般禁止採捕鰻苗,不過可於「漁業法」中增訂鰻苗漁業管理規範,進行年總量管制,規定作業時間、漁區範圍、漁船數量、禁漁期間等,以確保漁業資源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