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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紐西蘭立場文件(TN/RL/W/12):
前述八國報告中指出,由於漁產品具有異質性及漁業的特殊經濟結構, 使得現行ASCM難以對市場扭曲的情形加以規範。紐西蘭針對此部分提出進一步說明如下:
1、就漁業部門而言,大多數的主要漁業補貼國既是主要的漁產品消費國也是進口國,而其出口量很少,在此情形下,很難對於這些國家所採取的漁業補貼政策依據ASCM第五篇課予平衡稅。
2、漁業補貼除會影響市場進入及造成漁業資源的嚴重損害之外, 尚對價格壓抑(Price Suppression)、削價(Price Undercutting)、及對於補貼國與第三國市場的進口替代(Displacement of Imports)造成影響。另由於漁產品的異質性,使得漁業部門較其他部門更難取得未經補貼之參考價格,因此無法量化漁業補貼所造成之扭曲效果。
3、紐西蘭並舉鱈魚(Hake)為例,說明漁產品國際貿易的異質性係來自於其魚種與加工技術的多樣性,因此表面上相似的漁產品卻會有殊異的價格,因此很難證明有關價格補貼、降低成本的補貼或直接所得(Direct Payments)補貼對於價格所造成的扭曲效果。此外,亦可能由於交互補貼(Cross Subsidization)的影響,連帶造成其他漁產品價格的降低。
4、根據OECD研究,由於生鮮魚產品的易腐性與異質性,因此難以建立國際或國內的參考價格。
5、由於前述理由,難以運用ASCM第三篇進行嚴重損害(Serious Prejudice)及損害程度(Determination of Injury)之調查與分析。因此,紐西蘭等八國主張應針對漁業補貼另外制定規範。
二、各國對於上述三篇文件之意見
(一)冰島、美國、印尼、秘魯、澳洲、委內瑞拉、菲律賓等國發言支持紐西蘭之報告,認為漁業補貼會造成資源過度利用,並且為造成貿易扭曲的重要原因。而紐西蘭的報告內容足以提供日本所需要的證據。此外,美國指出其在貿易暨環境委員會(CTE)中提出兩篇報告,分別為:WT/CTE/W/51和WT/CTE/W/153,並建議秘書處將過去相關的文件彙整提供會員參考。美國並贊同日本的意見,認為管理的議題可以在其他組織(例如FAO)中討論。
(二)歐盟(EU)表示前述三篇報告彼此互補,WTO應採取一致性且平衡的觀點,充分瞭解補貼的內涵。歐盟同意日本所提將國際組織對於管理議題的討論結果納入考量;並同意應在全面性的基礎上給予開發中國家特殊及優惠性的待遇,惟應注意永續資源管理的議題。雖然歐盟同意紐國所稱由於漁業異質性以致無法取得未補貼參考價格,但是此種異質性的討論亦應適用至其他部門。而且現行補貼通知缺乏透明性是各部門的共同問題,而非漁業補貼所特有。
(三)印尼及巴西等國特別發言支持中國大陸所提應給與開發中國家特殊及優惠性之待遇。
(四)韓國對於認為補貼造成資源枯竭與異質性並不限於漁業部門,農業、林業與礦業等部門亦然。並舉酒類為例,認為酒類的異質性雖然很高,但是各種酒類不會造成市場價格競爭的問題。過去七年裡,運用ASCM的案例中僅有一件為漁產品,因此不應僅針對漁業補貼議題進行檢討,否則會造成ASCM的適用出現支離破碎的現象。韓國並認為IUU係造成漁業資源枯竭的主因,而非補貼所致。韓國亦同意應給予開發中國家特殊及優惠性的待遇,但應在全面性的基礎上加以考量。
(五)加拿大認為有關補貼的規範必須與漁業資源管理一併考量,應確認何種形式之補貼會損害資源管理,並應進一步檢視ASCM第六條第一項所稱之嚴重損害。
三、我國發言重要內容
漁業是我國的重要經濟與文化產業之一,因此,我國極為重視漁業資源之養護與管理,對於各區域性國際組織所通過之漁業資源養護決議,只要係為公平不具歧視性措施者,我國均採取適當措施予以配合執行。同時,為確保漁業永續發展,我國支持WTO在既有架構下針對漁業補貼對於資源養護與永續利用之正面與負面影響進行檢討,並且對於可能扭曲貿易或造成資源過度使用之補貼予以適度規範,惟應充分考量各會員不同發展程度及漁業在社會、經濟與文化層面方面之角色。政府支持計畫中有關基礎建設、研究發展、推廣教育等有助於促進漁業管理與永續發展的補貼措施應列為不可控訴之補貼,各會員均可採行。在處理漁業補貼議題時,首要應在於定義出對於環境資源保護更有效之漁業補貼,同時,應探討漁產品貿易自由化與環境保護及永續管理間之關聯性,並考量漁業對社會、文化之貢獻,以及開發中國家與已開發國家權利與義務之平衡性。
四、三個提交報告國家之回應
(一)中國大陸:重申本小組應盡早決定容許補貼的範圍。
(二)紐西蘭:希望EU、日本與韓國能夠提供書面資料。
(三)日本:ASCM可以被檢討與加強,但應在整體的情形下檢討,而非單獨在漁業部門。對於若干會員認為扭曲貿易的補貼將導致資源枯竭乙節仍須提出足夠的證據。
五、主席結論指出,目前會員所提出的報告代表了兩個極端的意見,而且會員間的討論拉近了兩方的距離,相信透過未來會議的討論,將有助於共識之達成。
六、雙邊會談情形
(一)韓國:
我團於會前與韓國海洋水產部貿易振興課長田永植就漁業補貼議題交換意見,韓方指出漁業補貼並非造成資源過度利用的主要原因,漁業補貼的影響並非全為負面,部分補貼項目有助於漁業管理,因此韓方主張應在現行ASCM架構內針對補貼進行檢討,不須另外制定規範。韓方並指出歐盟內部對漁業補貼議題並無共識,北方國家傾向贊成削減補貼,而南方國家則支持漁業補貼。
(二)日本:
本團與日本農林水產省負責漁業貿易之Masaru Okuno、總合食料局國際經濟課副課長Satoshi Akahori、及日本WTO常駐代表團一等秘書Masayoshi Mizuno等就下列漁業補貼議題交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