Экстремальные виды отдыха
Недвижимость. Недвижимость в Одессе. Агентство недвижимости Ланжерон
建立於 10 五 2017 分類:漁業新聞
列印

加強拖網漁船管理,維護沿近海棲地環境
發布日期:2017-05-10

  洪宗熠等委員於今(5/10)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盼海巡署加強查緝執法、農委會漁業署加重裁罰,以遏止違規拖網漁船濫捕濫撈、耗盡臺灣漁業資源。按農委會已於本(106)年3月28日修正公告「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以遏止經常性違規之累犯,落實拖網漁業管理。

拖網漁船禁漁區一貫政策,迄目前並未改變

  我國沿岸海域日照充足,營養鹽類豐富,基礎生產力高,向為魚類產卵及哺育之重要棲地。拖網作業對海洋底棲生態破壞性大,加上網具對魚種不具選擇性,殺傷力高,因此政府自民國56年起即限制拖網漁船建造,同時依漁船大小限制拖網漁船之作業海域,並自66年起規範拖網漁船禁止於距岸3浬內作業,50噸以上拖網漁船禁止於12浬內作業。

呼籲出海作業確實遵守規定,以利資源永續

  漁業署呼籲,拖網漁船業者應確實遵守既有之3浬及12浬禁漁區規定及相關限制事項,以免遭受相關罰則之處分。農委會本年3月28日之修正公告,並未變更原有拖網漁船之禁漁區規定,為確保臺灣沿近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仍請漁民朋友支持。

    聯絡人:漁業署黃副署長鴻燕
    電 話:0920-08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