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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自2015年10月遭歐盟列入打擊非法(IUU)漁業不合作國家警告(黃牌)名單迄今已一年半,在臺歐盟雙方共同合作下,臺灣就遠洋漁業的法律架構、監控措施、漁獲物可追溯性及國際合作等四個面向所含11項行動計畫進行重整與改善。為此,農委會陳吉仲副主任委員率漁業署黃鴻燕副署長及相關同仁於本(2017)年4月10至11日於比利時布魯塞爾與歐盟執委會海事暨漁業總署(以下簡稱歐方)進行會談,說明我國政府對於打擊IUU漁業所投入的努力以及現階段已完成之相關工作。
陳副主委表示,歐方對我國政府所投入的努力表達肯定與感謝,此有利於我國與國際漁業管理趨勢接軌,會中歐方強調我國遠洋漁業法律架構的改革已臻完備,對於漁業監控管理的相關措施,特別是成立行政院跨部會打擊IUU漁業專案小組、通過漁業國家管控及檢查計畫(NPCI)、成立24小時全年運作之漁業監控中心、遠洋漁船全面裝設電子漁撈作業日誌(E-logbook)、指定國外港口檢查、卸魚及轉載聲明機制之建立等,歐方皆認同此等與漁業管控措施相關的建制符合雙方的目標;另外在國際合作部份,歐方對於我國政府能夠在短時間內與18個與我國漁業高度相關的國家完成合作的安排感到滿意。
陳副主委進一步說明,臺歐雙方在高階會議時,歐方特別強調所有的行動計畫,特別是法律架構的完備以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只是一個漁業管理的開端,如何落實執法,漁民確實遵從法律,將是未來歐方的重點觀察項目。因此,我國要從歐盟的黃牌名單除名,關鍵在於政府如何落實執法、漁民確實遵守法律,政府將與漁民朋友合作,早日從歐盟黃牌名單移除,讓臺灣遠洋漁業能夠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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